招标
重庆市綦江区小型灌区项目施工(二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市綦江区小型罐区项目施工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市綦江区小型罐区项目施工》,现对本项目提出质疑内容作出以下答疑,并进行补遗说明:

一、答疑部分:

一标段:

质疑1: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质疑2:新成立的公司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回复:详见质疑1回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标段:

质疑:新成立的公司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回复: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标段:

质疑:新成立的公司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回复: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延期,具体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澄清说明通知是在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的基础上,进行的澄清与说明,如与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不符时,以本次澄清说明通知为准,本澄清说明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特此说明。

 

 

                                                           标 人:重庆市綦江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50011020240226001020102].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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