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105
2.2 招标项目名称
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是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本次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验证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岩土工程方面的结论;查明厂址区的工程地质,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为确定核岛位置和总平面布置提供岩土工程方面的依据,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各报告的编制提供地质资料。
2.4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以附件2《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任务书》(编号:2243-J00RSK08,版次:A)及材料为准):
1)查明厂址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断裂的展布及其特征。
2)查明可能危害厂址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查明有无影响地基稳定性的人类活动,查明厂区及其附近有无可开采的矿藏;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
3)查明厂址范围内的地层成因、时代、分布及各岩层风化特征;提供各岩土层静态和动态物理力学参数。重点查明人工回填层和软土层的分布特征,并确定其物理力学参数。对于核岛区,提供各岩层(不同风化状态)的动态力学参数。
4)查明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5)对核岛、常规岛等主要建(构)筑物的地基稳定性、均匀性进行评价,对地基类型、地基处理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建议。
6)判定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判断地基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7)查明厂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水文地质的基本特征,评价厂区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核电厂建设和地下水之间的可能影响 。
8)对岸坡、自然斜坡和人工边坡的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提出初步的治理方案,提出建议的人工边坡放坡坡角。
9)提供开挖范围内厂坪标高以上土和不同风化岩石的挖方量。
10)提出下一阶段应重点关注的岩土工程问题。
11)根据初步估算,钻探总进尺约1760m,总孔数约83个。
2.5 项目地点
项目所在地、承担单位所在地
2.6服务期限
1) 合同生效后1周内:提交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并通过评审;
2) 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编后的全部最终成果报告。
2.7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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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13日17时00分—2023年0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16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