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生态要素综合监测(仪器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knzfcg2024-021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巴州欣凯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卫菊0996-22016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生态要素综合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KNZFCG2024-021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生态要素综合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生态要素综合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生态要素综合监测能力建设设备购置(多功能光谱物候相机2个、多功能森林小气候观测站1个、三角铝塔2个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安装(不含铝塔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有效的电子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投标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可可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顶部通栏【电子保函】模块查看:
直达链接(电子保函):
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
金融服务支撑热线:0991-2661159
2.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疆CA已于2020年9月16日正式上线,投标单位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投标单位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投标单位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投标单位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库尔勒新华路46号上林苑高层6号楼4楼
联系方式:13999611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州欣凯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圣果路天汇广源2号楼3单元左侧上2楼
联系方式:0996-2201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卫菊
电 话:0996-2201602
附件信息:
(35万元)竞争性磋商文件 生态要素综合监测(仪器设备采购).pdf
150.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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