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2024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益芳13454570777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Y-202407

二、项目名称: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折扣率:60(%)嵊州市新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嵊州市富达路68号
2折扣率:60(%)嵊州市祥顺印务有限公司嵊州市领带园区三路10号
3折扣率:48(%)嵊州市博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525号西首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广告制作1(广告设计施工等)广告制作1(广告设计施工等)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广告制作2(广告制作等)广告制作2(广告制作等)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3广告制作3(室外广告制作等)广告制作3(室外广告制作等)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柏安,陶锂锋,王永军,周炳云(采购人代表),钱匡巍

、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嵊州市新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66.568.370.167.568.568.1817.3385.51
1嵊州市祥顺印务有限公司67.067.271.568.566.068.0417.3385.37
1嵊州市博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62.564.067.663.057.062.8220.082.82
1嵊州沃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54.055.055.052.053.053.817.3371.13
1嵊州市乐信传媒有限公司47.047.043.548.049.547.012.0959.09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嵊州市新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66.568.370.167.568.568.1816.6784.85
2嵊州市祥顺印务有限公司67.067.271.568.566.068.0416.6784.71
2嵊州市博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62.564.067.663.057.062.8220.082.82
2嵊州沃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54.055.055.052.053.053.816.6770.47
2嵊州市乐信传媒有限公司47.047.043.548.049.547.011.3658.36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嵊州市新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66.568.370.167.568.568.1819.287.38
3嵊州市祥顺印务有限公司67.067.271.568.566.068.0416.084.04
3嵊州市博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62.564.067.663.057.062.8220.082.82
3嵊州沃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54.055.055.052.053.053.816.069.8
3嵊州市乐信传媒有限公司47.047.043.548.049.547.010.9157.91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2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嵊州市谷来镇振兴路1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68752233

质疑联系人:吴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371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兴旺街288-20号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益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4570777

质疑联系人:董小勤

质疑联系方式:1357553168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附件信息:

  • 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采购项目.docx

    60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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