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保障中心“建设大厦楼顶闲置空间改造为绿化及被动式科技示范项目”全过程财务决算、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yx23z-1137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联系人阿迪亚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辛维平0471-32892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保障中心“建设大厦楼顶闲置空间改造为绿化及被动式科技示范项目”全过程财务决算、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3Z-1137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保障中心“建设大厦楼顶闲置空间改造为绿化及被动式科技示范项目”全过程财务决算、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合同履约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发送至邮箱yixingp@1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发送至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招标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招标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并致电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联系方式:阿迪亚、马晓丽;0471-6944789 、5611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3289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迪亚、马晓丽
电 话: 0471-6944789 、5611711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保障中心“建设大厦楼顶闲置空间改造为绿化及被动式科技示范项目”全过程财务决算、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3Z-1137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保障中心“建设大厦楼顶闲置空间改造为绿化及被动式科技示范项目”全过程财务决算、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建设大厦楼顶闲置空间改造为绿化及被动式科技示范项目”全过程财务决算、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 1项 | 提供“建设大厦楼顶闲置空间改造为绿化及被动式科技示范项目”全过程财务决算、审计和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合同履约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发送至邮箱yixingp@1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发送至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招标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招标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并致电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联系方式:阿迪亚、马晓丽;0471-6944789 、5611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3289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迪亚、马晓丽
电 话: 0471-6944789 、56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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