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招标公告
金额
17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政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资环【2019】957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FGZ02130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施工5标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FGZ02130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17000万元 2.8计划工期:工期234日历天。 2.9招标范围:①水环境改善工程:农田面源控制工程。新增沟渠清淤、沟渠生态衬砌及生态塘;②水生态修复工程:内河生态化改造工程。新增河道清淤及新增河道生态衬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答疑等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单个签约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7日 9:00至2023年10月20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86047208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99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蔡政

电 话:0551-8766103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86047208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667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240344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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