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性聚氨酯分散体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性聚氨酯分散体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性聚氨酯分散体一体化项目
项目选址:山东省烟台化工产业园内重庆大街75号
项目概况:在厂区内现有在建项目区的西侧新建1920m2(40m*48m)的设备平台,建设年产10万吨水性聚氨酯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构筑物框架及生产装置设施,购置备料釜、反应釜、缓冲罐、蒸发器、冷凝器等设备共200台(套)。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75号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535-3979898
邮箱:miracll@miracll.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UvL_sQ8x8OstBARNOQOrA 提取码:9zao)或到建设单位现场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反馈(表链接: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作者(青峰侠,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7-30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