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随州高新区吴家老湾片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二号渠改建)——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x0240115
预算金额457.25万元
招标公司随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冯晓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登0722-32480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随州高新区吴家老湾片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二号渠改建)一
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02401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随州高新区吴家老湾片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二号渠改建)一
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7.25
万元,招标人为随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随州高新区吴家老湾片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二号渠改建)
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随州高新区吴家老湾片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二号渠改建)一
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
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
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
人资格;
(2)申请人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
制投标期内。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内容);
(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
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7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内,请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如下:(1)法定
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
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下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按
要求填写内容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3、4
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众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文帝大道芦
家坡小区38-145号)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众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文帝大道芦
家坡小区38-145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联系人:冯晓茜
电 话:0722-3286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文帝大道芦家坡小区38-145号
联系人: 高登
电 话: 0722-3248088
电子邮件: 7852094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
宜。代理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月日
附: 授权代表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1、粘贴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O2020囗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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