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盐城市区房地产交易涉税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2024-zxgk-c0149-b00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158511233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盐城市区房地产交易涉税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4-ZXGK-C0149-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盐城市区房地产交易涉税评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00000.00(元),供应商按单个评估报告报价,最终结算以实际评估报告数量为准。
最高限价:
1.自然人
自然人住宅类(自然人公寓类、车库类、车位类按自然人住宅类计费)的存量房价格争议评估,按每份报告400元;
自然人非住宅类(不含自然人公寓类、车库类、车位类)及旧房转让重置成本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存量房价格争议评估,按每份报告600元;
2.非自然人
非自然人住宅类及旧房转让重置成本(非自然人公寓类、车库类、车位类按非自然人住宅类计费)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存量房价格争议评估按每份报告400元;
非自然人非住宅类(不含非自然人公寓类、车库类、车位类)及旧房转让重置成本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存量房价格争议评估,按每份报告600元;
房地产估价1000万元以上(不含公寓类、车库类、车位类)
旧房转让重置成本及其他非住宅类(不含公寓类、车库类、车位类)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存量房价格争议评估,按照《江苏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03】233号标准的35%,其中如单件服务费高于20000元的,按20000元每份报告计费。具体见下表:
档次
房地产价格(价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0以上至2000(含2000)
1.2
2
2000以上至5000(含5000)
0.6
3
5000以上至8000(含8000)
0.3
4
8000以上至10000(含10000)
0.15
5
10000以上
0.08
注:1000万以下(含1000万)固定评估委托费不高于600元。所有评估报告单件费用上限为人民币20000元整。

采购需求:盐城市亭湖区-盐南新区(高架以南)新都街道、黄海街道区域房地产交易涉税评估服务。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机关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数据对纳税人申报金额、扣除成本等涉税金额予以确定。为加强计税依据的公开、公正性,提高办税效率,降低执法风险,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现需采购具有专业评估资质的对亭湖区范围内存量房交易涉税评估服务工作进行涉税委托评估服务。
服务时间要求:
住宅类,在接到采购人委托评估材料后 2 个工作日内按规范流程完成价格评估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房产价格评估报告;
非住宅类,在接到采购人委托评估材料后 3 个工作日内按规范流程完成价格评估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房产价格评估报告;
旧房转让重置成本评估在接到采购人委托评估材料后 3 个工作日内按规范流程完成价格评估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旧房转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
质量要求: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应符合GB/T 50291-2015《房地产估价规范》《江苏省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办法》、《江苏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省级集中版业务规程》以及省、市税务局关于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的其他相关文件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1日。合同有效期间内,采购人实施动态管理,因乙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并保留诉讼的权利,供应商无异议,该供应商原中标项目由其他标段供应商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等级三级以上(含)备案证书和自然资源部门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函。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房地产评估师执业注册资格或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资格。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对照,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1:59,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 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1519588772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1号东亭国际A座
联系方式:1585112332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515-88355618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盐城市区房地产交易涉税评估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docx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盐城市区房地产交易涉税评估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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