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清远市科技园(百嘉)已建道路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工程(建设一路、建设二路、创兴二路、创兴三路)施工监理 | ||||||||||||||||||||||||||||||||||||||||
批复文号 | 清开发改 [2014]15号 | ||||||||||||||||||||||||||||||||||||||||
批复单位 |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清远经济开发区迎龙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清远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清远市科技园(百嘉)已建道路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工程(建设一路、建设二路、创兴二路、创兴三路)施工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清开发改 [2014]1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清远经济开发区迎龙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远市科技园(百嘉)已建道路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工程(建设一路、建设二路、创兴二路、创兴三路)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科技园(百嘉)已建道路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工程(建设一路、建设二路、创兴二路、创兴三路)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清远经济开发区迎龙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3-3483288 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号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64299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城大道新桂苑二幢15层05号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3665532 三、建设地点: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嘉科技创新园 四、本工程建安费为:6614.04万元 五、项目概况:包括对原路面进行病害处理,更换破碎水泥板块;沥青机动车路面铺设;路缘石更换、铺设;雨水、污水井提升;人行道砖提升、更换;绿化补种、修剪等工程。建设一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为30m 和8m,双向两车道,路线全长为827.722m;建设二路为城市次干道,道路改造宽度为49m 及31m,双向四车道,路线全长为2154.79m。创兴二路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为45m,双向四车道,路线全长为1373.639m;创兴三路为城市次干道,道路改造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路线全长为1551.944m。 六、本工程招标金额:监理费1225520元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解决 八、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路面改造道路分别为:创兴二路(长1373.639米,宽45米)、创兴三路(长1551.94米,宽30米)、建设一路(长827.722米,宽30米)、建设二路(长2154.79米,宽30米) 。主要包括对破损路面进行拆除,破损路面铺设沥青基层处理;沥青机动车路面铺设;路缘石更换、铺设;雨水、污水管井抬高;人行道绿化等工程。 3、监理范围: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甲方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九、发布招标公告、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十、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 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完整上传。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建设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 5、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3名监理员,其中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由3名市政公用工程类(或路桥)专业的人员组成,且每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②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和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须满足专业配置要求)。(2)监理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符合性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7、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已录入该档案;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评标环节,其资质、诚信评价分数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10、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十二、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十三、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四、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清远经济开发区迎龙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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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doc | ||||||||||||||||||||||||||||||||||||||||
发布人 | 黄文宇 | ||||||||||||||||||||||||||||||||||||||||
发布日期 | 2017-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