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VOCs)处理设施改造及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4-244301009ldy(三次)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延兵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沁原025-5287594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2
公告正文

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VOCs)处理设施改造及非 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编号:1214-244301009LDY(三次))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VOCs)处理设施改造及非 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建设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 招标人为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VOCs)处理设施改 造及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设计、供货及建设施工。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VOCs)处理设施改造及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建设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VOCs)处理设施改造及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建设项 目:
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船厂类似工程的经历,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 证明材料):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不少于3项企业涂装房有机废气治理、单套设备处理 风量≥2万m³/h建设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 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连续六个月以上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5、财务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骑缝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会计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两年亏损。
6、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 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 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
7、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 示期限未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项目设计必须由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设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1 09:00到2024-03-25 17:00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 13:30至17:0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正常办公) 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 天集团C座110室 3、方式: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4、售价:500元人民 币(仅支持电汇方式购买,投标人以公对公形式办理汇款,并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售后不 退。 联系人:李沁原;联系电话:025-52875941;邮箱:liqinyuan@sumex.com.cn; 购买 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款电汇凭证、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扫描后发 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经确认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投 标人代表发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以便招标文件的获取。届时 请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 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未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未及时查看电子邮箱或投标人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地址:(1)开户名: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行:工行南京市白下支行 (3)账 号:430101311910088889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2 14:00
递交方式:线下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12 14: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03/105会议室
七、其他
1、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 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4301 013119100888895
名称: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工商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4)接受银行或担保机构的投标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 纳投标保证金。
3、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
4、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壹份(仅支持U盘形式,包 含: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及广联达计价软件版投标报价,软件版投标报价与投标 文件报价内容须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5、公告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 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 信息更正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滨江东路18号
联 系 人: 高延兵
电 话: 15052538110
电 子 邮 件: sbb@saintymarine.com.cn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
联 系 人: 丁一
电 话: 025-52875927
电 子 邮 件: liqinyuan@sumex.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舜天煊船(扬州)有限公司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
(VωCs)竺理设施改造及韭甲烷总烃在线二”装置建女项
目的招标公告(三次)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VOCs)处理设施
改造及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舜天造船(扬州)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2024年4月12日14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14-244301009LDY(三次)
2、项目名称: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VOCs)处理
设施改造及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
4、工期: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施工并交付。
5、招标内容及规格: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6#涂装房、7#涂装房有机废气(VOCs)
处理设施改造及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设计、供货及建设施工。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船厂类似工程的经历,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
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证
明材料):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不少于3项企业涂装房有机废气治理、单套设备
处理风量≥2万m³/h建设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
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连续六个月以上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5、财务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骑缝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会计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两年亏损。
6、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
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
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
7、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
示期限未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项目设计必须由具有环境工程(大
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设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
至17:0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正常办公)
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
3、方式: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4、售价:500元人民币(仅支持电汇方式购买,投标人以公对公形式办理汇款,并注明
项目招标编号),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沁原;联系电话:025-52875941;邮箱:liqinyuan@sumex.com.cn;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款电汇凭证、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经确认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
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发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准确的电子邮
箱,以便招标文件的获取。届时请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获取电子版
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未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未及时
查看电子邮箱或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地址:
(1)开户名: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行:工行南京市白下支行


(3)账 号:430101311910088889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4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2日14时(北京
时间),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03/105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14时(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03/105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
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4301 013119100888895
名称: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工商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4)接受银行或担保机构的投标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
纳投标保证金。
3、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
4、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壹份(仅支持U盘形式,
包含: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及广联达计价软件版投标报价,软件版投标报价与投
标文件报价内容须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5、公告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
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
信息更正公告。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滨江东路18号
联系人:高延兵
电 话:15052538110
电子邮件:sbb@saintymarine.com.cn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
联系方式:025-52875941,52875927
联系人:李沁原、丁一
江苏舜大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3 丿 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