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南建投集团总承包二部二公司一直/保山青阳水厂项目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水泥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云南建投集团总承包二部二公司一直/保山青阳水厂项目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水泥
请按要求如实上传资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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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月日招标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内容:(水泥采购)(水泥采购)招标文件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青阳水厂三期工程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物资质量、安全、供应要求二、招标内容(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一、招标原则第二部分招标书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目录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八、其他规定及说明七、开标、评标和定标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报价
3、工程概况:本项目建筑工程估算金额:2042.58万;安装工程:3519.47万(包括1、安装工程1293.71万;2、管网工程,DN600/800管道安装,含土方开挖回填2225.76万);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165.28;建安费共计7727.33万。2、工程地点:保山市隆阳区。1、工程名称: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青阳水厂三期工程一、招标工程概况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拟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三、工期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共分为壹样物资,各供应商供应物资如下:详见后附表,具体物资供应情况根据图纸或实际情况另行调整。二、招标物资采购范围:本次招标计划采购水泥物资,投标人可参与本物资投标,但最终只能有一家单位中标,请投标人慎重选择。4、招标队伍选择:
1.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70%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材料款支付至70%;(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如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低于发包人合同约定比例,则以上(1)(2)(3)付款条款均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降低10%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六、工程款:五、履约保证金: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签订合同之前,向投标人交纳合同总价0%的履约保证金(可用现金、转账或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不接受保函)。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交纳/元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转账或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不接受保函)。若未中标,招标人/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工期/日历天。拟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十一、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文件资料:十、招标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山指挥部八、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七、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的30天内。2、关于逾期利率的约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已经知悉甲方的付款流程时限,在价格中已经考虑了逾期付款的费用成本。若逾期付款的,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损失等除本金以外的费用。(详情以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地址: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山指挥部联系人:杨超电话:13888359263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需到场,未到场者按废标处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的三种条件:①开标过程必须到场;②合同谈判、签订时必须到场;③招标人或建设工程项目业主方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时必须到场。十二、招标要求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是授权委托人递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招标人核。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管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本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一、招标原则:第二部分招标书
1、质量:三、招标物资质量、安全、供应要求6、竞争优惠条件。5、投标人应具有与所投标物资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包含类似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4、法人具有法人代表证明书;3供应商负责人非法人的,需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业主、监理对物资按计划进场的供应要求。3、供应要求:投标人必须给送货人投保并购买送货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送货人安全防护必须按照招标人方案进行实施。2、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供货,所供应物资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1、投标书(格式按附后要求填写)。五、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单位应尽量对其报价的构成加以明细说明,以便评标人对其报价的合理性进行比较分析。如果是优惠报价(含免费部分)应在报价表中加以说明。3.投标报价表中所列产品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供货人在质保期内对产品的保修责任。2.投标报价表中的单价为在投标单位现场交货不含税价格,包括包装车费、运杂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一次性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受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钢材、水泥、混凝土除外)1.投标报价表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7、工程质量、技术的保证措施6、物资送货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措施5、竞争优惠条件4、企业有关资质及荣誉证书资料复印件。3、物资报价清单及税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报)。2、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果是授权委托人递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需要两份,一份单独提交,一份归入投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纸质版文件加盖公章。
附件)七、开标、评标和定标:不公开开标(或公开开标)、评标(评标办法见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否则做弃标处理。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A4纸打印。1、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书面资料贰份(正副本各一本),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5、投标人送货到现场时,必须佩带物资质检报告或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交货时把单子交给收料员保管。4、投标人自觉接受项目的统一管理,在物资收货时与图纸上要求的颜色、规格型号及材质不一致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的施工行为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若因自身的不当行为造成安全事故,除承担不良后果外,还需接受招标人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投标人进场后,招标人将下发安全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对安全质量问题划分等级,对可能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行为设置管理红线,违章行为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每次5000~10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将相关责任人直接清退出场。2、投标人必须尊重地方政府的管理制度及村民约定,在施工期间严禁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严禁购买、捕捉、滥杀野生动物,如有违反者按5000元/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清退出场;因施工行为造成的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纠纷自行解决。1、投标人进入施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八、其他规定及说明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10、其他投标人需咨询问题请在发出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招标人咨询。9、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就合同达成合作意向后,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中标价的/(现金),缴纳担保金后合同生效。8、如因投标人物资供应范围的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业主或其他主管单位罚款,除罚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外,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双倍罚款。7、根据招标人安排,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物资过磅验收工作,供应商验收未通过,并且属于投标人原因,投标人负责补齐物资数量、重量或者更换物资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直至将遗留问题整改完毕且验收合格。待验收完成并合格一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成本关门要求时间),进行物资供应最终结算。6、对投标人以往业绩应提供业绩清单,并附相关合同。
业主(简称建设方):保山市浚源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材料名称:水泥工程名称: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青阳水厂三期工程合同编号:水泥购销合同
买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水泥购销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乙方:甲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合同乙方增值税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1、甲乙双方开票信息:一、增值税发票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青阳水厂三期工程建筑采购水泥事项签订如下协议: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纳税人类型 | 一般纳税人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陈祖军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30000MA6K5LYD33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 | |
联系电话 | 0871-67453389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支行 | |
银行账号 | 135647686030 |
8、合同标的、内容应与发票载明一致,甲方未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前有权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7、乙方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国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或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6、发票提供时间:每月结算单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在10日内提供与结算单金额一致的符合上述约定的增值税发票。5、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4、增值税发票提供方式:自开()代开()【注:代开发票必须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3、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等的规定。乙方应随产品到场的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3天、28天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原件。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二、产品名称、规格、价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特别约定:本合同不含税价合计:/元,增值税税款合计:/元,价税合计:/元。如由于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为准,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所适用的税率计算增值税税款,同时调整价税合计款。9、乙方向甲方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时,送达日期不得超过自开票日期起60天(包含节假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生产厂家 | 数量 | 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价税合计 |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税率(%)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不含税): | |||||||||||
合计金额大写(价税合计): | |||||||||||
备注:上表中数量、合价、合计金额均为暂估。 |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本合同采用2条执行2、甲方指定地点。1、乙方仓库。四、(交提)货地点2、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要具有追溯性,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包装水泥实行点数交货,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罐装水泥实行复磅交货(现场实收水泥为袋装)。六、结算和签收约定本合同采用1条执行。3、其它:/2、由甲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及上、下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本合同采用2条执行。2、乙方在收到甲方批次计划后按计划进场时间将货供给甲方。1、签订合同后/日内乙方必须将货全部供给甲方。七、供应期限3、过程对账结算不作为最终结算,最终结算以公司提供的结算单范本,签字齐全后生效。(①项目现场材料对账单一律依据甲方范本填报,否则甲方不予认可;项目过程对账单只作为过程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②项目材料供应完毕后需在一个月内进行最终结算,结算单需以甲方提供的范本为准,经甲、乙方双方相关人员签字齐全,乙方盖章确认后生效。③甲方指定签单人员若发生变更,以甲方书面告知的新任签单人员为准。)2、甲方指定付圆、谌羽西为现场材料验收员,非甲方指定人员的签收甲方不予认可,并不得作为结算和付款依据。
付款方式本合同采用1条执行。3、其他:/2、当市场价格波动在±5%以内时,单价不作调整,由乙方承担或受益;当市场价格波动超过±5%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1、合同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含税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做调整。八、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处置办法
2、指挥乙方运送车辆进场,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并及时验收。1、完善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关于逾期利率的约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已经知悉甲方的付款流程时限,在价格中已经考虑了逾期付款的费用成本。若逾期付款的,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损失等除本金以外的费用。1.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70%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材料款支付至70%;(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如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低于发包人合同约定比例,则以上(1)(2)(3)付款条款均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降低10%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把货供到现场,若因乙方原因未按规定时间交货,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其他:/4、甲方须在进货前15日内将材料批次计划提供给乙方,若须变更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时应在发出批次计划的3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3、甲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应在接收材料后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8、乙方应保证车辆及驾驶人员状况良好,且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减速慢行,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项目部相关管理规定。因乙方车辆自身原因或因超载、超速及不按规定行驶所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7、若所运输物品需要覆盖或密封时,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做好车辆及物品的防护措施,进出工地车辆不得污染路面,否则造成污染或其他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6、乙方运送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车辆驾乘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注意行驶安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材料堆码,保持现场整洁。若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5、材料进场后,因乙方供应材料存在隐蔽质量瑕疵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已签收为由而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4、乙方为实现该合同义务而组织的人、机、物在运输过程中所导致的车辆、驾乘人员及第三方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或供应能力,合同签订后要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因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导致不能如期供货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次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保全费、律师费和鉴定费等。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经甲方2次书面催告仍不能按要求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一、合同解除12、乙方违约的,除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主张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和鉴定费等。11、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者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乙方应提供符合质量约定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但不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履行供货义务。9、凡在施工现场以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确不能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合同的,乙方除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外,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的违约责任。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经甲方书面告知仍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货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需方的义务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青阳水厂三期工程项目需方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与XXXX(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本着秉公办事,平等互利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廉政合同附件一:廉政合同十三、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章):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联系电话:0871-67453389 |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联系电话: |
(6)需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需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供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需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供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需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需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供方报销任何应由需方或需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需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需方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供方的义务(11)需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10)需方发现供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9)承包方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8)需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7)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供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3.违约责任(5)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需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6)供方不得为需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供方承诺严格执行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青阳水厂三期工程水泥购销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4)供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需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需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需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需方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6.本合同作为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青阳水厂三期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5.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需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4.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需方或需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供方或供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2)供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2条,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需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供方:XXXXXX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需方: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四)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招标人“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三)若发生上述(一)、(二)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二)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一)我方承诺坚决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在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材料(设备)供应,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一、如我方中标: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青阳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名称)水泥材料(设备)供应招标人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材料(设备)合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材料(设备)供应。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五)我方承诺当收到招标人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2、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1、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经考察现场并根据贵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我方对工程的物资采购投标报价为/元(大写)/,并愿以此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致: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书(格式)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及格式日期:年月日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我方同意我方投标书在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我方承诺按贵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履行本物资供应的应尽义务。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对此承担责任。一旦我方中标,我方确保物资质量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要求标准。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要求工期完成本工程的物资供应,并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交付全部物资。
本人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XXXXX为我方代理人。授权其以我单位名义在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青阳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名称)中与贵单位办理《XXXXXXXX合同》的签订、修改、补充、结算和收款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致: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投标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单位全称(盖章)/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
致: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电话:附:住址:年月日
5.为加强对本物资供应管理,我单位承诺配合实验员、业主方、监理方及招标人对材料验收。确保物资供应保质保量及时到位、自始至终地抓好整个项目建设,如有违约,愿接受贵单位处罚。4.我方服从贵方根据业主、监理方要求,无条件接受贵方对我方物资供应计划调整,并承诺绝不以此作为借口提出增加费用要求。3.我方保证接到进场通知后,按进场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物资进场,并随时接受贵单位的检查和验收。如物资供应过程中,我方未达到贵方要求和自身承诺,自愿接受贵方调整物资供应计划,直至解除物资采购合同(协议)的一切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2.我方在投标阶段、合同签署阶段已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核查,对其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因上述问题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1.我单位完全接受贵方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保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坚决执行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通过对贵单位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认真研究后,我单位郑重承诺:
11.在双方物资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我方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和领导,全面执行贵方的各项管理制度。10.我方在报价时(含二、三次报价)已充分考虑到施工中的各种影响因素及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施工过程中决不提出涨价及补偿要求。9.在物资供应过程中坚决做到安全生产,绝不偷工减料,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问题。如出现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8.我方确保所担负的物资供应任务按贵方规定时间完成,如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自愿接受招标人处罚。7.施工过程中,不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物资供应计划变化,均由我方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物资供应,决不向招标人申请任何误工索赔。6.物资供应过程中,我方一定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绝不出现恶意讨薪、聚众上访,围堵、围攻贵方及相关管理单位的不良行为。
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承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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