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12-1-2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10-682967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3
公告正文
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谷区华能(三期)10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227)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谷区华能(三期)10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太谷区华能(三期)100MW风电项目位于太谷区侯城乡、范村镇。拟安装16台 6.25MW风力发电机组,接入太谷二期已建成的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内本期新建设1台100MVA 主变。通过太谷二期已建成的1 回 220kV 出线接入贯家堡变电站具体接入系统方案待接入系统批复后确定。
2.2 服务期限:
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开始勘察设计作业书面通知文件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所有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全部完成止。
2.3 项目规模:100MW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太谷区华能(三期)10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不含送出工程及对端改造),包括升压站工程、风电场工程、集电线路工程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建设涉及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具体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测阶段:投标方负责对全部建设内容,开展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工程钻探、工程物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勘测工作,为设计提供详实的地质资料和充分的支撑。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场内集电线路等本工程全部设计工作,负责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直至竣工验收,负责项目设计整体概算、工程配合(包括对外委项目的技术接口及协调、配合)等工作。并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勘测工作进行管理。
(2)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包含风机基础、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等)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风资源论证、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并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4)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5)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容量不低于100MW(单个业绩容量不低于100MW)风电项目的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拟任设总1名:近 3 年(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少具有1个100MW规模风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或设总)的经历,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设计负责人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谷区华能(三期)10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5.3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标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10-68296736
电子邮件:runtong_liu@hn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120
电子邮件:hx_chen@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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