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旗品牌标准管理检查(销售)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于佳奇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曲倩楠0431-8186863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红旗品牌标准管理检查(销售)项目
红旗品牌标准管理检查(销售)项目招标项目
红旗品牌标准管理检查(销售)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批准,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红旗品牌标准管理检查(销售)项目
2.2实施地点:全国各地一级经销商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12月31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3,123,120.00元,各分项不含税单价限价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9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不包括2019年1月1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1、2022年财务状况表,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
3.1.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与1家主流豪华乘用车品牌或者主流合资乘用车品牌有标准管理检查项目合作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注:1)主流豪华乘用车品牌:红旗、奥迪、宝马、奔驰、凯迪拉克、捷豹路虎、雷克萨斯、沃尔沃、林肯、英菲尼迪、特斯拉、保时捷等同级及以上汽车品牌;2)主流合资乘用车品牌:大众、丰田、别克、本田等同级及以上汽车品牌。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应具备5年及以上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经验,2019年至2023年,至少有3个销售标准检查经验;需为投标人的自身人员,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无效。
2)研究团队:投标人根据项目自行配置人数,但所有人员应具备3年及以上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经验。
3)QC团队:投标人根据项目自行配置人数,但所有人员应具备2年及以上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经验。
4)执行团队:至少30人负责项目现场检查,所有执行人员应具备1年及以上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经验。
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1)需提交简历表,体现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项目经验年限、项目名称;(2)连续6个月不间断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允许代缴,社保缴纳单位需为投标单位,社保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或2023年12月)(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2)团队人员(含研究团队、 QC 团队、执行团队人员):需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函,同时承诺执行团队为中央派出制,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提供人员实施时如不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可按招标人要求更换调整。
3)承诺函:承诺执行团队为中央派出制,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23:00至2024年1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08: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899号
联系人:于佳奇
电话:17743046267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曲倩楠、徐晶
座机:0431-81868635、0431-80531669
手机:13125809377
邮箱:quqiannan@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红旗品牌标准管理检查(销售)项目招标项目
红旗品牌标准管理检查(销售)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批准,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红旗品牌标准管理检查(销售)项目
2.2实施地点:全国各地一级经销商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12月31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3,123,120.00元,各分项不含税单价限价如下:
项目 | 单价限价(元) | |
项目设计 | 指标体系、问卷设计等 | 14000 |
项目执行 | 评估员培训 | 7000 |
实地执行费用 | 1389 | |
质量管控费用 | 95 | |
项目报告 | 经销商单店报告 | 120 |
数据报告 | 7000 | |
全国分析报告 | 9734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9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不包括2019年1月1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1、2022年财务状况表,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
3.1.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与1家主流豪华乘用车品牌或者主流合资乘用车品牌有标准管理检查项目合作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注:1)主流豪华乘用车品牌:红旗、奥迪、宝马、奔驰、凯迪拉克、捷豹路虎、雷克萨斯、沃尔沃、林肯、英菲尼迪、特斯拉、保时捷等同级及以上汽车品牌;2)主流合资乘用车品牌:大众、丰田、别克、本田等同级及以上汽车品牌。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应具备5年及以上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经验,2019年至2023年,至少有3个销售标准检查经验;需为投标人的自身人员,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无效。
2)研究团队:投标人根据项目自行配置人数,但所有人员应具备3年及以上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经验。
3)QC团队:投标人根据项目自行配置人数,但所有人员应具备2年及以上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经验。
4)执行团队:至少30人负责项目现场检查,所有执行人员应具备1年及以上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经验。
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1)需提交简历表,体现汽车主机厂的销售标准检查项目经验年限、项目名称;(2)连续6个月不间断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允许代缴,社保缴纳单位需为投标单位,社保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或2023年12月)(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2)团队人员(含研究团队、 QC 团队、执行团队人员):需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函,同时承诺执行团队为中央派出制,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提供人员实施时如不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可按招标人要求更换调整。
3)承诺函:承诺执行团队为中央派出制,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23:00至2024年1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08: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899号
联系人:于佳奇
电话:17743046267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曲倩楠、徐晶
座机:0431-81868635、0431-80531669
手机:13125809377
邮箱:quqiannan@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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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20240070/01 | 红旗品牌标准管理检查(销售)项目 | 服务 | 2024-01-18 23:00 | 2024-01-24 17:00 | 2024-01-30 08: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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