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临[2021]231号(第二次)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服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2(元) | 浙江立标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北纬一路37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温州市龙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杀项目 |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服务 | 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年 | 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宇刚,周琦,周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龙湾区永中街道新城村永青路1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美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65-81196
质疑联系人:符彬
质疑联系方式:15867768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牛山商务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昭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25621907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138581259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6楼
传 真:0577-85600837
联系人 :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