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QNCG2021-0518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
三、预中标信息
1、预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旅顺碧水源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2、预中标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
北京市海淀区昌平生命园路23-2号1幢6层6001、6002、6003、6005、6006、6007、 6016、6018、6020 号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英武街34号
3、预中标金额:
投资回报率:6.56%
城区生活输水管线运营成本:82.18万元/年
人工湿地运营成本:392.47万元/年
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单位经营成本:1.566元/m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具体实施方式为绥中县人民政府授权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 PPP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PPP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绥中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服务要求: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5 年。
服务标准:根据财政部 、发改委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萍、丛日辉、王桂娟、齐海君、马福琴、佟威、刘忠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9.8万元整,由中标社会资本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的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评审及采购结果确认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预中标结果和合同文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该项目实施机构反应,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郭宁、蔡明、于洪波、阚立军、吕克营、邰春江、蒋明洲、高博、杜洪光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 绥中县前所镇洪家村管委会
联系方式: 王科长 0429-6139888
名 称: 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4号金玉星海1号楼2单元
联系方式: 范鑫 0411-84754886-808
项目联系人: 范鑫
电 话: 0411-84754886-808
十、附件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PPP项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