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物业管理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4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顺健[2023]采招005号
预算金额3.41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招标联系人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女士0591-875101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物业管理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顺健[2023]采招005号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物业管理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8.1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8.1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备注:
1、上述人员及数据等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依据,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甲方上述各单位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其投标无效。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人工成本、管理费、维护费、保险、税金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但因以下原因除外:(1)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2)由于甲方原因或政府行为需修正或增加物业管理内容及范围的情况:如发生增减项目、五险缴交基数增长,增长部分由我分行向服务方增补,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由服务方统一向有关部门缴纳。
3、中标供应商不得进行分包、转包,如发现分包、转包取消其中标资格。
4、供应商有效期3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驾驶员每月公里数补贴、差旅费补贴(据实列支部分,核算增值税),驾驶员的差旅费向服务商据实报销。报销标准参照我分行财务规定标准,我分行与服务商双方按产生的实际差旅费用结算。
8、投标人承诺:以上价格为银行业中最低价格,若我公司入围本项目,在入围期间,我公司服务价格或产品成本下降时,我公司将第一时间主动通知工行,并按最低价格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3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额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额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当月)不少于三个月的缴税证明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当月)不少于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7)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8)投标人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XX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响应处理。(若和工商银行没合作过,视为无违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A. 现场办理购买谈判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谈判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提供对公转账截图、附件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及单位授权书(格式自拟),在发送材料至(1141819039@qq.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即最高控制价)为:1508.11万元人民币(32个月,其中外聘物业服务费用1086.37万元(不含各支行所依托的本楼盘物业管理费用),车辆驾驶服务费用421.74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贸广场2幢1层-8层
联系方式:缪先生0593-2023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
联系方式:姚女士0591-87510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先生
电 话: 0593-2023383
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物业管理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顺健[2023]采招005号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物业管理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8.1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8.1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品目号 | 服务范围 | 所需人数(人) | 采购预算(元/月) 工资及五险(不含管理费、税) | 每月据实列支部分(不计算管理费):驾驶员每月公里数补贴、差旅费补贴等(含税)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
物业管理 | 车辆驾驶服务 | 物业管理 | 车辆驾驶服务 | |||||||
1 | 综合外包服务项目 | 1-1 | 分行本部 | 22 | 6 | 73200 | 20449.44 | 15895 | 32个月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1-2 | 分行营业部 | 2 | 1 | 6900 | 3408.24 | 1423 | ||||
1-3 | 蕉城支行 | 12 | 2 | 41000 | 6816.48 | 2837 | ||||
1-4 | 东侨支行 | 2 | 1 | 6300 | 3408.24 | 1000 | ||||
1-5 | 福安支行 | 11 | 1 | 34100 | 3004.12 | 3360 | ||||
1-6 | 赛岐支行 | 4 | 1 | 9500 | 3004.12 | 2085 | ||||
1-7 | 福鼎支行 | 13 | 1 | 33700 | 3004.12 | 2410 | ||||
1-8 | 霞浦支行 | 6 | 1 | 15800 | 3004.12 | 2827 | ||||
1-9 | 古田支行 | 6 | 1 | 17000 | 3004.12 | 3885 | ||||
1-11 | 屏南支行 | 5 | 1 | 12200 | 3004.12 | 3144 | ||||
1-11 | 周宁支行 | 5 | 1 | 10900 | 3004.12 | 3569 | ||||
1-12 | 寿宁支行 | 5 | 1 | 12700 | 3004.12 | 3044 | ||||
1-13 | 柘荣支行 | 5 | 1 | 12900 | 3004.12 | 2410 | ||||
1-14 | 万达支行 | 1 | 1 | 3000 | 3408.24 | 1211 | ||||
投标保证金 | 4万元 |
备注:
1、上述人员及数据等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依据,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甲方上述各单位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其投标无效。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人工成本、管理费、维护费、保险、税金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但因以下原因除外:(1)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2)由于甲方原因或政府行为需修正或增加物业管理内容及范围的情况:如发生增减项目、五险缴交基数增长,增长部分由我分行向服务方增补,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由服务方统一向有关部门缴纳。
3、中标供应商不得进行分包、转包,如发现分包、转包取消其中标资格。
4、供应商有效期3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驾驶员每月公里数补贴、差旅费补贴(据实列支部分,核算增值税),驾驶员的差旅费向服务商据实报销。报销标准参照我分行财务规定标准,我分行与服务商双方按产生的实际差旅费用结算。
8、投标人承诺:以上价格为银行业中最低价格,若我公司入围本项目,在入围期间,我公司服务价格或产品成本下降时,我公司将第一时间主动通知工行,并按最低价格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3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额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额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当月)不少于三个月的缴税证明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当月)不少于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7)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8)投标人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XX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响应处理。(若和工商银行没合作过,视为无违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A. 现场办理购买谈判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谈判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提供对公转账截图、附件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及单位授权书(格式自拟),在发送材料至(1141819039@qq.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即最高控制价)为:1508.11万元人民币(32个月,其中外聘物业服务费用1086.37万元(不含各支行所依托的本楼盘物业管理费用),车辆驾驶服务费用421.74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贸广场2幢1层-8层
联系方式:缪先生0593-2023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
联系方式:姚女士0591-87510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先生
电 话: 0593-202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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