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分行“冬日暖阳”投资类产品提升 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海洋0311-836622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石家庄分行“冬日暖阳”投资类产品提升 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分行“冬日暖阳”投资类产品提升活动项目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分行“冬日暖阳”投资类产品提升活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中标人数量:2家(第一包:礼品类(拉杆箱、陶瓷水杯等),第二包:食品类(菌菇礼盒、干果礼盒、橄榄油礼盒等))。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及行业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其中第一包60万元,第二包60万元。
  2.2招标范围:2家(第一包:礼品类(拉杆箱、陶瓷水杯等),第二包:食品类(菌菇礼盒、干果礼盒、橄榄油礼盒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3.3.1投标人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适用于第一包);3.2投标人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为针对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销售商,能够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适用于第二包)。4.投标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签订过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案例,业绩案例需附增值税发票。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供应商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其他情形4.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4至2024-12-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适用于被授权人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5 09:00 ,地点为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院负一多功能厅(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七、项目说明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举行项目说明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八、踏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踏勘时间:/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踏勘地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至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院(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 受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人:吴海洋0311-83662236、1853110152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电话:0311-69698913

电子邮箱:jcbsjz-he@bank-of-ch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68号 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吴海洋
电话:

0311-69698901

电话: 185311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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