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2.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73-858258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7571109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TJ-1标段土建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平湖市。
2.2 建设规模:本标段设计起点位于林埭镇与独山港镇交界处(光明加油站路口以东约260m处),起点桩号K3593+662,路线沿现状228国道向西,设计终点位于天妃路交叉口,终点桩号为K3598+572,路线全长4.910km。全线位于平湖市林埭镇境内,设525国道互通1处,共新建、改建大桥918.07米/2座(含互通区跨线桥)、中小桥106.204米/5座,利用桥梁13m/1座,项目建安费约3.6亿元。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72.7万元。
2.3 技术标准: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段宽36米。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的有关要求。
2.4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含: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TJ-1标段土建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投标最高限价编制等;招标标前会议的组织和协助;招标过程各阶段有关专家邀请、会务组织等;招标过程各阶段文书资料的整理、报告格式及标准贯彻;报批、核准、合同整理等全过程服务;以及招标过程中其他有关事宜。
2.5 服务时间:接到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以及招标文件的编制,达到预算审核及招标文件审核的标准。
2.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内同时含有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招标代理的相关表述。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以施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或扩)建项目土建施工(不含单独设置标段招标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声屏障等附属工程及采用PPP模式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行政许可)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以及所代理该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性质和工程规模、招标代理服务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记录。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07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40968900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07 月 16 日12时00分前。招标人将于 2023 年 07 月 16 日18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7 月 19 日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315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7.特别说明
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 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账号:2010 0006 3796 71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3-858258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
邮编:3142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757110979
电子邮件:409689007@qq.com
 
监督部门:平湖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85235919
                                                   2023 年 0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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