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第三方测量检测
人行过街通道
立体过街设施设计
第三方监测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yzb-2024-145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殷先生0431-8433619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温明伟0431-81619186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2
公告正文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 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4-14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 方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 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 期工程(分别为:1号线市委市政府站人行过街通道、6号线腾跃街站人行过街通道、7号 线赛德广场站人行过街通道)施工期间的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服务,具体详见用户 需求书。服务期: 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 为准)。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 三方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 三方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须是财 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 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 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
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 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 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 予认定)。 2项目负责人:投标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测量或地下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证书,具有10年(含)以上测量监测相关 工作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第三方 监测或测量检测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 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 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的证明材料。 5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 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年 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节假 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鸿园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 室)购买招标文件,购 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及业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 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售价 100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22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问:2024年11月22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七、其他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 监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4-1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 第三方监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 金,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 及第三方监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市委市政府站人行过街通道位于 人民大街与南环城路口东侧和南侧,通道横跨人民大街、南环路后与原1号线南环路地铁站 出入口连通,人行过街通道于南北向通道北侧设置一座安全出入口。项目交叉口周边用地性 质为市政办公,有雕塑公园、省图书馆、市政府、省电力公司等。交汇路口西北象限北侧为 吉林省政务大厅;交汇路口西南象限为省图书馆;交汇路口东北象限为雕塑公园;交汇路口 东南象限为省电力公司;人行过街通道与现状地铁出入口道接驳,方便行人通行。人行地下 通道下穿人民大街部分全长112.885m, 内宽6.0m;下穿南环城路部分全长67.708m, 内宽 6.0m;通道覆土约为2.99~4.59m。过街通道横穿人民大街及南环城路过街段采用矩形顶管 法施工,顶管始发端设置于东南象限现状绿地内,南北向接收端设置于东北象限雕塑公园现 状绿地,东西向接收端设置于西南象限吉林省图书馆院内;顶管始发井、接收井及部分通道 采用明挖法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坑外降水施工。 (2)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腾跃街站人行过街通道位于飞跃路与乙三路交叉口,沿乙 三路东西向敷设。北侧为雷家沟水渠、解放花园桥、妇产医院等,南侧为解放花园小区、6 号线腾跃街站2、3号既有出入口等。车站、出入口及长春西站腾跃街站区间目前已建成并 运营使用。地下通道横跨飞跃路及乙三路东西侧设置。人行过街通道于乙三路北侧设置两座 提升通道及出入口地面亭。交汇路口西北象限北侧为2号出入口、交汇路口东北南象限为 1号出入口,均布置于乙三路北侧的绿化带内。1、2号出入口地面亭长度均为20.7m。梯道 外侧与现状人行步道接驳,方便行人通行。人行地下通道下穿乙三路两通道全长分别为 31.2m、22.2m,宽7.2m。人行地下通道下穿飞跃路通道全长分别为52.2m,宽7.2m。地下 通道总建筑面积为1828.5 平方米。通道覆土约为3.9m。地下通道横穿飞跃路及乙三路过街 段均采用矩形顶管法施工,顶管始发端分别设置于1、2号出入口北侧,其中,2号出入口 跨乙三路通道由乙三路北侧始发,南侧接收1、2号出入口跨飞跃路由2号出入口始发,1 号出入口接收;1号出入口跨乙三路通道由乙三路北侧1号出入口始发,南侧接收;1、2号 出入口采用明挖法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结构的明挖法施工。 (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赛德广场站人行过街通道与地铁出入口连接,项目位于东 南湖大路与仙台大街交叉口处,1号通道与赛德广场站1号出入口连接,通道位于北方彩晶 集团有限公司一侧,2号通道与赛德广场站2号出入口连接,通道位于赛德购物广场一侧,3 号通道与赛德广场站3号出入口连接,通道位于长春市疾病控制中心一侧,4号通道与赛德 广场站4号出入口连接,通道位于金启检车场一侧。4号通道设置一个紧急疏散安全口,位 于赛德广场环岛内。1号通道总长度约97.4m 其中过街段62.1m,2号通道总长度约97.9m,
其中过街段 60.6m,3号通道长度约97.2m,其中过街段71.3m,4号通道长度约116.3m,其 中过街段78.6m,安全口及通道长度约34.75m.通道出地面段均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宽72m, 深11.5~14.3m,过街段采用顶管法施工,顶管尺寸:7.0mX5.0m。通道标准段覆土约为4.0m。 安全口出地面段采用倒挂井壁法施工,过街段采用暗挖法施工。 2.4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 (分别为:1号线市委市政府站人行过街通道、6号线腾跃街站人行过街通道、7号线赛德 广场站人行过街通道)施工期间的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服务期 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 他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 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 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 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 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 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 予认定)。 3.2项目负责人:投标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测量或地下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 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证书,具有10年(含)以上测量监测相 关工作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第三 方监测或测量检测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 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的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问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节假日休息),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 )} 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 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 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及业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431-843361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温明伟 电 话: 0431-81619186 2024年11月01日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431-843361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温明伟
电 话: 0431-8161918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盂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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