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潘火街道2020年度10万元以下绿化整改提升零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
建设规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潘火街道辖区内单个项目10万以下绿化整改提升零星工程
招标控制价:年度总维修费用限价200万元
计划工期: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潘火街道辖区内零星绿化、绿地整改提升、栽植花木、大树迁移及景观小品整治等工程施工且单个合同10万以内(养护区域内原绿化养护单位承包范围除外,具体实施的项目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职称及以上(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3月、4月、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拟派项目经理具体任务量要求无在建项目。
3.5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304室(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38000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投资创业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61025
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7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74-88386020
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戚老师
电话:0574-88386975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经办人:李克勇
电话:13306605625
传真:0574-8839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