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地点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4.3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g-zc2025014
预算金额94.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平德15349507288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丽1739519701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7
公告正文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地点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XCG-ZC202501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地点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4.3 万元,招标人为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地点维修改造项目,对办公场所设计改造、楼梯墙体拆除、监控系统搭建等,对桌椅柜组装及搬用、空调移机、窗帘拆卸及安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地点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地点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0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邮箱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 1012292029@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 取磋商文件,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陕西大 厦 2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陕西大 厦 22 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地点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永宁县人民政府、永宁县 综合执法局以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 年第 5 期)、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 纪要(2025 年第 2 期)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 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地点维修改造项目,对办公场所设计改 造、楼梯墙体拆除、监控系统搭建等,对桌椅柜组装及搬用、空调移机、窗帘拆卸及安装等。2.2 招标内容: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地点维修改造项目,对办公场所设计改 造、楼梯墙体拆除、监控系统搭建等,对桌椅柜组装及搬用、空调移机、窗帘拆卸及安装 等 ,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建设地点:永宁县杨和康城 4 号楼。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下午 18: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陕西大厦 22 楼 4.3 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邮箱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 1012292029@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 取磋商文件,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7 日 14 时 30 分;递交地点: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陕西大厦 22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地 址:永宁县办公西区 联 系 人:杨平德 电 话:153495072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 B 座 22 层 2201 室 联 系 人: 马丽 电 话: 17395197010 电子邮件: 101229202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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