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1052022cgk00070
预算金额120.88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市小店区九一实验学校
招标联系人郑老师0351-8366602
招标代理机构东强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0351-8366602
中标公司山西雷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1052022CGK00070
二、项目名称: 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 本项目是为两校区采购保安服务,为期一年。服务内容主要是: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物以及师生人生安全,保障学校各种活动的顺利开展。 | 报价:1205760(元) | 山西雷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迎宾西街178号翔龙商务楼8层809室 | 91140700346830351K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 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物以及师生人生安全,保障学校各种活动的顺利开展。 | 响应招标人要求 |
一年 | 响应招标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永力,常宏明,王星茹,冯婷婷,郑虎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646.0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小店区九一实验学校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开新街13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强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天骄科技园12层
联系方式:0351-836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351-8366602
附件信息:
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doc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doc
318.8K
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n招 标 文 件
\n项目编号:1401052022CGK00070
\n招 标 人:太原市小店区九一实验学校
\n招标代理机构:东强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日 期:二零二二年五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
\n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n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1
\n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1
\n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33
\n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36
\n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9
\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n项目概况
\n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022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1401052022CGK00070
\n项目名称: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n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n预算金额:1208800元
\n最高限价:1208800元
\n采购需求:本项目是为两校区采购保安服务,为期一年。服务内容主要是: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物以及师生人生安全,保障学校各种活动的顺利开展。
\n服务期限:一年。
\n服务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开新街13号(主校区),综改区汾东大街(分校区)。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n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经公安部门认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0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5月1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n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1ogin. sxzfcg.zcygov.cn/user-1ogin/#/login)线上获取;
\n3.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不接受现场报名。
\n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n(1)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n(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n四、投标文件提交
\n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n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n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n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n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n地点:东强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天骄科技园12层)
\n五、开启
\n时间:2022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n地点:东强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天骄科技园12层)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无
\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招标人信息
\n名 称:太原市小店区九一实验学校
\n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开新街13号
\n联系方式:0351-7171789
\n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东强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天骄科技园12层
\n联系方式:0351-8366602
\n3.项目联系方式
\n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n电话::0351-7171789
\n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n电 话:0351-8366602
\n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及要求\n | |
\n1\n | \n招标人:太原市小店区九一实验学校\n招标代理机构:东强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项目编号:1401052022CGK00070\n项目名称: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n | |
\n2\n | \n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n预算金额:人民币1208800元;\n最高限价:人民币1208800元。\n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n | |
\n3\n |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n | |
\n4\n | \n纸质投标文件份数:\n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电子版U盘壹份\n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装成一册,并将正、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于一袋内。本项目不接收活页(夹)形式的投标文件\n | |
\n5\n | \n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n*(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资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4)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投标人上年度至今任意一次任意一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5)纳税凭据:投标人上年度至今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6)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n审计报告除盖会计师务所公章外,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提供的审计报告附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n*(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号项内容及涉及到必须项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n | |
\n6\n | \n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n*(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n投标人企业简况;\n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6)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n未对以上文件中加“*”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n | |
\n7\n | \n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部分:\n*(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n*(2)服务方案;\n(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n未对以上文件中加“*”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n | |
\n8\n | \n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款\n投标文件中需装订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n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n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退还\n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n开户单位:东强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n帐号:50300188000148902\n要求:打款时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n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2000元。\n注:投标人采用银行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或项目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及时退还您的响应保证金。\n | |
\n9\n | \n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n | |
\n10\n | \n投标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n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原则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投标方代表签字确认。\n | |
\n11\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n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n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n | |
\n12\n | \n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n | |
\n13\n | \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 |
\n(1)\n | \n1.小微企业有关政策: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n根据并财购【2022】8号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政府采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对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为5%)的价格优惠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以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认定为准,否则不予认可)\n注:(1)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n(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n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n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n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n(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n | |
\n(2)\n | \n不允许进口产品\n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n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n | |
\n(3)\n | \n本项目不允许转包\n | |
\n(4)\n | \n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n | \n1.投标人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n2.投标人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封皮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3.投标开启应先进行电子投标开启,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启;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投标开启,不再进行电子开启。\n4.评审先进行电子评审,评审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审,并以纸质评审结果为准。\n |
\n(5)\n | \n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n | \n1.投标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投标开启现场提交。\n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n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n4.投标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投标文件。\n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投标文件。\n6.投标人须将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于一袋内,密封提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6)\n | \n投标开启\n | \n1.投标开启现场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个人电脑。投标人携带的个人电脑出现故障或因特殊原因未携带个人电脑的,可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备用电脑,但出现不利于投标人的任何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投标人需在投标开启时,在投标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60分钟。\n4.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n(1)投标人按顺序轮至解密投标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6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投标人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后解密其投标文件;当所有在场投标人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6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n(2)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n(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n(4)投标人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n投标人应认真对待,保障按时解密和CA数字证书的正常使用。\n |
\n(7)\n | \n开评审补救措施\n | \n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投标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n(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n(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n(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n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n一、总则
\n1.适用范围
\n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n2.定义
\n2.1“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需求。
\n2.2“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n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n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n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招标会议。
\n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
\n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n(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经公安部门认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
\n3.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n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n4.投标费用
\n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二、招标文件
\n5.招标文件的构成
\n5.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n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n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n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仅供参考);
\n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n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n6.2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n6.3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n6.4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n6.5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n三、投标文件
\n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须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携带电脑,自行解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伍份、电子版U盘壹份。
\n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n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n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n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
\n(一)资格部分:
\n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
\n*(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资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4)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投标人上年度至今任意一次任意一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5)纳税凭据:投标人上年度至今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6)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n审计报告除盖会计师务所公章外,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提供的审计报告附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n*(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号项内容及涉及到必须项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n(二)商务部分:
\n*(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4)投标人企业简况;
\n(5)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6)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n未对以上文件中加“*”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n(三)技术部分:
\n*(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2)服务方案;
\n(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n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双面打印、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n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n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n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n8.4投标保证金
\n(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款
\n投标文件中需装订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n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
\n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退还
\n投标保证金注入下列账户:
\n开户单位:东强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n帐号:50300188000148902
\n要求:打款时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
\n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2000元。
\n注:投标人采用银行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或项目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及时退还您的响应保证金。
\n(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n(3)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财务部门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账户信息函办理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事宜。
\n(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到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账户信息函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事宜。
\n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n8.5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n(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n(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n(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n(四)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8.6投标报价
\n(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
\n(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n(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n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n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n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1小时)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n如投标人认为其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况,且认为1小时规定时间准备资料仓促,可提前准备书面解释或相关证明材料。
\n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n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n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n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n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n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n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n 11.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n11.4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应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纸质投标文件可在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直接打印)。
\n11.5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
\n11.6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n(1)投标人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严格一致,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投标文件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
\n(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n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n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n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1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n(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
\n投标人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等操作。
\n(2)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n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电子版U盘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n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
\n13.投标截止时间
\n投标人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拒绝接收。
\n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n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n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n五、开启仪式
\n15.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n15.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各授权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参加开启过程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n15.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事项。
\n1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
\n15.4投标人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公布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信息。
\n15.5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派代表查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宣布拆封。
\n15.6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
\n15.7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6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
\n15.8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或向财政有关部门申请进行纸质文件评审。
\n15.9唱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n15.10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n15.11所有投标人退场等待开标。
\n15.12具体开标程序以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程序为准。
\n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n16.程序
\n16.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n16.2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仪式结束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人出具审查意见并由招标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审查意见,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n16.3资格性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审查内容\n | \n标 准\n | |
\n1\n | \n营业执照\n | \n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 | |
\n2\n | \n投标人资质\n | \n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资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 | |
\n3\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 | \n按照“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n | |
\n4\n | \n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 | |
\n5\n | \n社会保险缴纳凭据\n | \n投标人上年度至今任意一次任意一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 | |
\n6\n | \n纳税凭据\n | \n投标人上年度至今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 | |
\n7\n | \n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n审计报告除盖会计师务所公章外,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提供的审计报告附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 | |
\n8\n | \n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n | \n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n | |
\n9\n | \n信用记录查询\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在标书中做出响应,不提供者做无效标处理)\n | \n查 询\n渠 道\n | \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 |
\n9\n | \n信用记录查询\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在标书中做出响应,不提供者做无效标处理)\n | \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n | \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n |
\n9\n | \n信用记录查询\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在标书中做出响应,不提供者做无效标处理)\n | \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n | \n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n |
\n资格审查注意事项:\n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小组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n |
17.组建评标委员会
\n17.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n17.2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n17.3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n17.4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评审标准\n | \n备注\n |
\n1\n | \n投标人名称\n | \n与营业执照一致\n | \n |
\n2\n | \n投标函\n | \n内容齐全,签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3\n | \n投标文件格式\n | \n符合“第七部分”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4\n | \n响应有效期\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5\n | \n服务时间\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6\n | \n报价\n | \n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最高限价\n | \n |
\n7\n | \n投标保证金\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8\n | \n服务方案\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9\n | \n技术要求\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说明\n | \n1、审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将导致其不具备招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n2、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n |
17.5
\n(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n(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投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n(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n(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n(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n17.6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内容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n(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n(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条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要求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经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n17.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n18.投标的澄清
\n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n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n18.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1小时)内未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n如投标人认为其报价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况,且认为1小时规定时间准备资料仓促,可提前准备书面解释和相关证明材料。
\n19.详细评审
\n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n20.确定中标人
\n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人。
\n21.评标过程保密
\n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n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23.采购项目废标
\n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n(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n(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n(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n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n七、签订合同
\n24.中标通知
\n2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4.2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n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25.中标服务费
\n本次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相关规定。
\n276.签订合同
\n26.1招标人在中标成交结果发出后1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与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公示。
\n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26.3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n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n八、保密和披露
\n27.保密
\n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28.披露
\n28.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28.2在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九、询问和质疑
\n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2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n2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n29.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
\n29.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n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n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n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n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n(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n(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n(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n(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n(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n(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n(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n(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n(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n(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29.9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29.10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n十、违约处罚
\n30.违约处罚
\n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n(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n(4)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n(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十一、政策性因素
\n31.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n31.1 招标人拟采购产品为“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n招标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
\n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n31.2 招标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
\n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n31.3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n31.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n31.6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n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并财购【2022】8号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政府采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对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为5%)的价格优惠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n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n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n31.7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
\n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31.8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
\n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一、评标原则
\n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最终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n投标报价及折扣;
\n服务方案的合理性;
\n企业实力和信誉;
\n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n二、评标方法
\n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独立评分分值的算数平均值与报价得分分值相加的和。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定内容及标准\n |
\n一、商务部分(15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n |
\n1、投标人业绩(12分)\n投标人合同案例以近三年的项目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项目规模所在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依据。\n投标人所提供合同案例每有1项,加2分,满分12分\n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n |
\n2、投标文件响应程度(3分)\n(1)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n(2)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n(3)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n |
\n二、服务人员配备及拟投入设备(20分) \n |
\n评标委员会根据团队的组成结构、职责分工,项目经理、主要成员的整体素质和配\n备齐全(1)提供保安人员上岗证(2)具有保安管理工作经验等(3)配置统一着装、统\n一标志并保持整洁等多方面进行比较,最高得20分。\n |
\n三、服务内容(50分) \n |
\n总体服务方案\n(1)服务方案与工作思路;(2)对本项目的特点、重点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3)根据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必要性、科学合理、重点、难点阐述明确、目标明确,满足本项目需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比较,最高得20分\n |
\n服务承诺\n根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目标及其他承诺等情况进行比较,最高得10分\n |
\n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n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应急方案的方案完整性、全面性、合理可行性等方面,最高得10分。\n |
\n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n根据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比较,最高得10分。\n |
\n四、投标报价部分(15分) \n |
\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价格中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n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5%×100\n |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一、商务要求
\n一、项目名称:九一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n二、项目编号:1401052022CGK00070
\n三、服务时间:一年
\n四、服务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开新街13号(主校区),综改区汾东大街(分校区)
\n五、付款方式:按月考核,按月支付。
\n六、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每月逐项考核验收
\n二、技术要求
\n保安服务
\n质量目标要求
\n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n (2)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保障服务单位财产、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秩序。
\n2、服务要求
\n(1)树立“服务第一,勤务至上”的思想,切实落实执行勤务范围的任务。
\n(2)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n(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n(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n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n(1)学校相关部门与保安公司共同负责对保安人员全面的监督管理。
\n(2)从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预案演练。
\n(3)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立保安管理点主管,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n(4)保安员的聘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n(5)要加强对保安业务的管理,确保保安在执行勤务中无违规事件发生。
\n4、人员素质要求
\n(1)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及校方要求。
\n(2)人员配备要求 男性队员32名,年龄18-55岁,身高1.70米以上,初中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品行优良;没有传染病、精神病史及其他可能导致不能胜任本项目服务要求的身体疾病及残障缺陷。 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保安员证吊销记录; 无违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情形。
\n(3)保安人员要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持证上岗,熟知校方的管理制度,严格认证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保安管理经验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n(4)在岗保安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定,中标人应加强对保安的管理,有完善的约束机制,确保保安在校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n5、岗位需求表:
\n(1)主校区人员岗位需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 \n早\n | \n中\n | \n夜\n |
\n北门\n | \n3人\n | \n3人\n | \n1人\n |
\n南门\n | \n2人\n | \n2人\n | \n1人\n |
\n东门\n | \n1人\n | \n1人\n | \n1人\n |
\n另配备队长1人,合计16人\n |
(2)分校区人员岗位需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 \n早\n | \n中\n | \n夜\n |
\n东门\n | \n3人\n | \n3人\n | \n1人\n |
\n南门\n | \n2人\n | \n2人\n | \n1人\n |
\n巡逻人员\n | \n1人\n | \n1人\n | \n1人\n |
\n另配备队长1人,合计16人\n |
其他要求
\n服务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全部进行体检,并向招标人提供岗前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本投标人承担;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及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n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n(本合同仅供参考,在签定时以甲乙双方具体协商为准)
\n甲方(招标人):
\n乙方(中标人):
\n乙方在 组织 项目中为成交投标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n一、技术条款
\n乙方向甲方提供:
\n(服务内容)
\n二、合同总金额:
\n人民币(大写):
\n(小写):¥
\n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n三、服务费支付:
\n四、服务及承诺:
\n五、服务时间:
\n六、交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n七、甲方责任
\n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n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n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n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n八、乙方责任
\n保证所提供服务的高效性、全面性,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n服务的后续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
\n九、违约责任
\n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n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n3、乙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n4、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n5、因甲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n十、不可抗力
\n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n十一、争议解决
\n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n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n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n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
\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n招标文件
\n投标文件
\n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n十四、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n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n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地 址: 地 址:
\n电 话: 电 话: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账 号: 账 号:
\n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n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n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n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n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n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n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n(格式)
\n(正/副本)
\n投标文件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投标人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n日期:二○二二年 月 日
\n资
\n格
\n部
\n分
\n有效的营业执照
\n(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资质
\n(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证明
\n(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投标人上年度至今任意一次任意一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纳税凭据:投标人上年度至今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n审计报告除盖会计师务所公章外,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提供的审计报告附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n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商
\n务
\n部
\n分
\n投标函(格式)
\n (招标代理机构):
\n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经理(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n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见前附表)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n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n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n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n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n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n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n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3、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n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n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n(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n(3)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n(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n(5)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的;
\n(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n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投标人代表姓名:
\n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nE-mail:
\n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n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n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n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年 龄: 职 务:
\n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n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n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 日 期: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n (招标代理机构) :
\n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后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n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n投标人企业简况;
\n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业主单位\n | \n服务期限\n | \n主要内容\n | \n合同总价(万元)\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附有效证明材料。
\n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n 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n技
\n术
\n部
\n分
\n开标一览表(格式)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 单位:元
\n\n\n\n\n\n\n\n\n\n\n\n\n\n\n总报价\n | \n服务时间\n | \n服务地点\n | \n备注\n |
\n人民币(大写):\n人民币(小写):\n | \n | \n | \n |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n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n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n附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n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填写)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 ,属于 ( )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 ,属于 ( ) ;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n日 期:
\n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填写)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n日 期:
\n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填写)
\n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
\n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n(1)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2)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n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n日 期: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