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6万元
招标公司来宾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0772-42921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对民政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民政局2024年档案整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约4.36万元(最终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三、项目内容:

(一)档案整理依据性文件

1.文书档案须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以及《来宾市民政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要求进行整理。

2.照片档案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50—2014)《数码照片归档与规范》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照片档案整理规则(试行)》(桂档发〔2004〕13号)以及《来宾市民政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要求进行整理。

3.实物档案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物档案整理规则(实行)》(桂档发〔2007〕19号)以及《来宾市民政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要求进行整理。

4.会计档案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39—2008)《会计档案案卷格式》以及《来宾市民政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要求进行整理。

5.文书档案全文数字化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执行。

6.业务档案必须根据专业档案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来宾市民政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要求进行整理。

7.人事档案需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整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整理。

(二)档案整理步骤及内容

1.文书档案(约600件):分年度→鉴定保管期限(永久、30年、10年)→更换不锈钢订→印归档章→编写件号(统一采用黑色水性笔填写)→编写页码(统一采用打码机打印页码)→文件装盒(采用无酸纸文书档案盒)→填写备考表(含档号、盒内总件数、盒内总页码)→录入档案管理系统(不含文件电子扫描)→印档案盒封面和脊背→档案系统数据核对及数据备份→打印目录(整档单位必须提供正版档案管理软件)。

2.纸质照片(约180张):照片筛选→晒照片→写照片说明(由甲方提供照片说明)→编写照片档号及照片题名内容→照片排序装盒→制作并粘贴照片册说明及目录→制作打印总目录;数码照片:照片筛选→编写照片说明(由甲方提供照片说明)→编写照片档号及照片题名内容→划分新建照片文件夹排序→照片刻录光盘(1套)→制作打印目录。

3.实物档案(3件):清理实物→分年份→分类排序→实物拍照→修图→晒照片→编写照片档号→照片排序装盒→制作并粘贴照片册说明及目录→制作实物归档标签并粘贴→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及数据备份→打印系统实物目录

4.会计档案(约40件):分年份/类别→鉴定保管期限→更换不锈钢订书针/装订线→印归档章→编写件号→文件及备考表装盒→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及数据备份→印封面及脊背→打印目录。

5.业务档案(儿童收养约60件):按事项组卷→换订→印制编写归档章内容→编写文件页码→文件排序装盒→填写备考表信息装盒→录入档案管理系统(不含文件电子扫描)→数据核对及备份→制作粘贴档案盒封面和脊背→打印目录

6.业务档案(社会组织约4250件):按案卷整理,每个组织为一卷或多卷,分组织→文件排序→更换不锈钢订书针/装订线→印归档章→编写档号→编写文件页码→文件排序装盒→填写备考表信息装盒→录入档案管理系统(不含文件电子扫描)→数据核对及备份→制作粘贴档案盒封面和脊背→打印目录。

7.数字化(约11200页):档案移交→档案拆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重命名→图像储存→图像库检→数据验收→数据备份→装订→上架等。(以A4为计算单位,扫描画幅折合按A3=2A4,A2=4A4,A1=8A4,A0=16A4)。

(八)人事档案(10人):分类→编号→填写《干部档案查缺单》→制作目录→制作职务变动表→制作工资变动表→打孔装盒→填写脊背(依据材料实际情况操作以上步骤)。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六、采购方式

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要求至少三家,以参考报价及综合评价最优的确定为最终采购单位并由来宾市民政局与该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书,采购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如中标单位未按来宾市民政局要求进行服务,来宾市民政局有权拒付施工费用。

七、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价表;

(二)单位服务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全部加盖单位鲜章并密封。

八、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8:00:00(北京时间)止。

(二)报送方式和地址。本次采购只接受纸质文件资料,报送至来宾市民政局(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逾期不受理。

(三)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72-4292131。

(四)本次公开询价公告仅在广西来宾市民政局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发布的本项目信息无效。




来宾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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