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一期路网路灯项目配套建设工程(路灯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6.0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方咨招d2022034号
预算金额106.0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俊玲0578-2185319
中标公司江苏星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106.0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一期路网路灯项目配套建设工程(路灯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2022-05-26
分享:
报名倒计时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一期路网路灯项目配套建设工程(路灯采购)

招标序号:浙方咨招D2022034

招标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 开标时间:2022年05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潘俊玲 0578-2185319

预中标候选人:江苏星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 人民币壹佰零陆万零叁佰玖拾贰元整(¥:1060392.00元)

质保期:通电调试合格之日起6年 交货期:20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2205 26日至 202205 3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0526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