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4.31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zc20242189
预算金额24.31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单杰021-62091273
中标公司上海杏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3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LED 显示屏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招标编号:SHZC20242189)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内 LED 显示条屏采购项目:
中标人:上海杏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24.314448 万元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LED 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ZC20242189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3、评审日期: 2024 年 4 月 8 日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成交供应商:上海杏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浦区公园路 348 号 6 层 D 区 607 室
总成交金额:¥243,144.48 元。
5、主要成交标的物:食堂内 LED 显示条屏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 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五十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翔、归英、吕俊 ;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为三天。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邮编:200070,联系人:单杰,联系电话:021-62091273,传真:021-33045877)提出质疑。
备注:
推荐理由:本次询比采用综合评标法。经专家组评审,上海杏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询 比文件要求且得分最高,故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代理费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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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无误后开具发票。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2003〕857 号《招标 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计取(计算结果若低于 陆仟元按陆仟元收取,若高于陆仟元,则按实计取)。
特此公告!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上海市虹桥路 1200 号
联 系 人:吕老师
电 话:021-342545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 联 系 人: 单杰、王静雯
电 话: 021-62091253*8003
电子邮件: shanjie@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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