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二期(沽源部分)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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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005093000766001002 |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二期(沽源部分)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二期(沽源部分)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沽行审立字〔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泽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泽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装设6.25MW风机32台,经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装设200MVA、220/35kV主变压器1台;配置15%、2小时储能装置;建设220kV升压站1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应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3.1.1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3.1.2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09:00至2024-08-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1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其他配套服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泽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石晓磊、0313-5788166,邮箱:nf_nyzx@163.com。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贾志强、0313-8015533,邮箱:tianhengfengongsi@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沽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电话:电话:0313-5817062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yxgzg@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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