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市人民医院就江门市人民医院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编号、项目采购需求和服务期
1.采购名称及编号:江门市人民医院2023-2024年度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2年(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备电工、电梯维护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类资质的优先考虑)和专业技术力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投标供应商在最近五年内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没有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有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定点系统供应商(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资格优先考虑;
1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响应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另如发现响应文件造假,其投标无效。
12.投标资料、资质证件要求
(1)投标服务项目报价与内容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是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以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公司主要从业人员情况、类似服务项目的成功经验、规章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资料一份正本,4份副本份,装于一袋,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
13.评标程序以及评标原则
(1)听取各投标单位的服务介绍(8分钟内)。
(2)医院组织评标专家组,对投标单位的技术、商务、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后根据评分排序确定中标者。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未中标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三、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9日17点止。报名和投标资料上交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9日17点止。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5:00。
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楼2号会议室
报名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后勤科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7297
附件:江门市人民医院2023-2024年度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江门市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江门市人民医院2023-2024年度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供应商具备电工、电梯维护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类资质的优先考虑)和专业技术力量;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或安全问题的;
(六)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投标供应商在最近五年内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没有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八)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有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定点系统供应商(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资格优先考虑。
(十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响应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另如发现响应文件造假,其投标无效。
二、服务范围:对位于江门市蓬莱路高第里172号 的江门市人民医院的14台电梯提供日常的保养、维护、电梯保险及年检等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2年(24个月)。
四、服务内容清单:
(一)电梯详细目录:
序号 |
电梯编号 |
规格型号 |
层/站 |
数量(台) |
1 |
1# |
GBS20K巨人通力病床梯 |
13/13 |
1 |
2 |
2# |
GBS20K巨人通力病床梯 |
13/13 |
1 |
3 |
3# |
TKJ1000/1.0-JX威得利 |
13/13 |
1 |
4 |
4# |
TKJ1150/1.0-JXW.VVVF华凯 |
5/6 |
1 |
5 |
5# |
TK210-P13-CO90沈阳富士 |
14/14 |
1 |
6 |
6# |
TBJ1600/1.5-JXW.VVVF病床梯 |
14/14 |
1 |
7 |
7# |
TKJ1500/1.0-JX富菱 |
13/13 |
1 |
8 |
8# |
TE-E-1600/1.6帝森 |
13/13 |
1 |
9 |
9# |
TE-E-1600/1.6帝森 |
13/13 |
1 |
10 |
10# |
TE-E-1600/1.6帝森 |
13/13 |
1 |
11 |
11# |
THJ1500/1.0富菱 |
4/3 |
1 |
12 |
12# |
THJ1500/1.0-JX富菱 |
13/10 |
1 |
13 |
13# |
TKJ1000/1.0-JX沈阳富士 |
5/5 |
1 |
14 |
14# |
TWJ50/0.25-AS强力 |
2/2 |
1 |
(二)工作内容:
负责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内容及要求如下:
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见表 A-1。
表 A-1 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做好环境清洁,保证门窗完好,检查照明开关保证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相关装置齐全,并在指定位置。 |
3 |
驱动主机 |
检测运行时有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检查动作是否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 |
7 |
编码器 |
做好清洁,检查安装是否牢固。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保证润滑,转动灵活;检查电气开关是否正常。 |
9 |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11 |
轿顶 |
做好清洁,检查防护栏是否安全可靠。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13 |
导靴上油杯 |
检查吸油毛毡是否齐全,油量是否适宜,油杯有无泄漏。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检查对重/平衡重块有无松动,压板是否紧固。 |
15 |
井道照明 |
检查照明开关保证照明设备齐全,照明正常。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 卡系统 |
目测是否齐全,检查功能是否有效。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 安全触 板,光幕、光电等) |
检查功能是否有效。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做好清洁,检测触点接触是否良好,接线是否可靠。 |
22 |
轿门运行 |
检查开启和关闭是否工作正常。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测量是否符合标准值。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目测是否齐全,检查功能是否有效。 |
25 |
层门地坎 |
做好清洁,确保无杂物。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检测层门门 锁能否自动复位。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做好清洁,检测触点接触是否良好,接线是否可靠。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检测相关数值,数值应不小于7mm。 |
30 |
底坑环境 |
做好清洁,检查有无渗水、积水,照明是否正常。 |
31 |
底坑停止装置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A2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1 半月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表 A-2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2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目测油量是否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做好清洁,检测磨损量是否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编码器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做好清洁,检查有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
做好清洁,检查钢丝绳有无严重油腻,张力是否均匀,是否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做好清洁,检查无严重油腻情况。 |
7 |
靴衬、滚轮 |
做好清洁,检测磨损量是否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 链条、传动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检测磨损量是否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检查工作是否正常,功能是否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检测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是否有效,油量是否适宜,柱塞有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 装置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A3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2 季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 A-3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3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
检查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是否良好,有无老化等现象。 |
2 |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
检查有无异常声响,有无振动,润滑是否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检测磨损量是否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动作是否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检查各接线是否紧固、整齐,线号是否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检测显示是否正常。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 轴承部 |
检查有无异常声响,有无振动,润滑是否良好。 |
8 |
悬挂装置、补偿绳 |
检测磨损量、断丝数是否超过要求。 |
9 |
绳头组合 |
检查螺母有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检测磨损量、断丝数是否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检测门扇各相关间隙是否符合标准值。 |
12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13 |
对重缓冲距离 |
检测是否符合标准值。 |
1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 合处 |
检查固定情况,有无松动。 |
15 |
上、下极限开关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A4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3 半年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 A-4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4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检测接触是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检测磨损量是否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能力 |
检测是否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 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检测是否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2 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8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检测工作是否正常。 |
9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 装螺栓 |
检查是否紧固。 |
10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支架 |
检查是否固定,有无松动。 |
11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
进行清洁,检查压板牢固情况。 |
12 |
随行电缆 |
检查有无损伤。 |
13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检查有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是否紧固。 |
14 |
轿厢称重装置 |
检测是否准确有效。 |
15 |
安全钳钳座 |
检查是否固定,有无松动。 |
16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检查是否固定,有无松动。 |
17 |
缓冲器 |
检查是否固定,有无松动。 |
五、服务要求:
(一)保养期内,保养范围、内容按保养项目表规定执行,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对发现的故障和存在问题及时跟进和进行维修;
(二)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保养单位派驻两人以上维修工到用户驻点,每天早上八时至晚上六时在医院单位刷卡上班。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接到医院通知后六十分钟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因电梯故障发生困人情况时,接到医院通知后三十分钟内必须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救被困人员,并在3小时内将电梯修复至可正常使用运行(重大故障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每年对负责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及符合技监部门的检查要求,并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各项手续;
(四)从合同签订的期限起,以半个月为周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按照《电梯保养项目表》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检测和维护。遵守业主的规章制度,保证按时、按质、按规定的内容完成电梯的维护保养,保证整个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五)需要换件时,需提供零件报价且医院同意,零件所需费用由医院支付;供应商应将零件更换期限告知医院,需更换零件时不能因报价未获得采购方同意而拖延更换时间,从而使电梯不能很快恢复正常运行。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常用电梯配件报价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向医院提供所需要的配件,所采用的零配件等应符合有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旧顶新。维修验收后,同样设备问题在三个月内再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保修和更换,供应商不另收费。
(六)实行维修维护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向医院提供技术人员名册,并及时更新;未入名册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医院电梯进行维修操作,并附上技术人员电梯维修操作证、电工证及焊工证;
(七)供应商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并报医院备案,电梯每次维修、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双方对《电梯保养项目表》的内容进行确认。医院对供应商每次报修、维修、维护保养和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维修时间、维修质量及服务态度条款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达不到投标承诺和上述要求的,故意隐瞒或不反映发现的问题的,拖延或不予解决的,医院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当检测不合格的部位彻底返工,达到合格为止。
2.承担电梯返工费用和复验费用。
3.供应商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不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相关规定,按照合同总价标准支付20%违约金。
(八)医院电梯设备在协议期间由于供应商维护保养工作不当或失误,造成设备配件受损或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投标人应立即抢修,并承担相应的修复和更换零件的所有费用和相应的责任。
(九)负责对医院电梯管理员进行常识培训,并告知日常工作内容和应急处理中应做的事项。每年组织医院电梯管理人员进行两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十)若发现系统存在问题或隐患,维护保养人员应及时主动向医院提交书面报告及整改方案。故意隐瞒或不反映,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如电梯井底受水淹时,应及时清除;
(十二)电梯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坏,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相关费用由甲方督促责任方支付给乙方。
(十三)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医院有关防火、安全、物业以及文明生产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范提供维修服务,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对派出人员有安全管理责任,对派出员工发生因公事故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工程项目另行处理;
(十五)如维修保养计划有变更,提前填写《工作计划申请单》,经医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按新计划进行;
(十六)由于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没有进行正常的项目维护或没有依时到达处理故障的,医院可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如造成电梯停机,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无偿修复;
(十七)、维护服务考核:医院对每次报修、维修和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维修时间、维修质量及服务态度条款对其进行评价。
(十八)按时办理电梯年检,并能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按时办理电梯相关保险。要求每台电梯在持有保险单状态下安全运行。待合同期满时,各台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保险单”必须仍在有效期内。
(十九)医院不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必须自行到现场察看场地了解项目状况,医院将予以支持。供应商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十)供应商若违反合同,医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六、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次的报价为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七、项目承包方式
本次报价为电梯基础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包含江门市人民医院14台电梯的2年的特种设备责任险(被保人为“江门市人民医院”)赔偿金额不少于200万、人工费用、日常检查费用、工具费用、折旧费用、管理酬金、税金。
本报价不包含部分:不属于电梯正常磨损而导致电梯需要零件更换和突发故障整改需更换的材料费用,由医院支付,按实际工程量另外结算。
八、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需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所有的维修工程需经医院验收合格,根据有资质第三方核价部门的审核定案价结算,每季度提交一次维修保养记录、工程量信息汇总等资料给医院,将相关的单据和发票交给医院按照医院财务审批流程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医院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九、其它事项
医院在适当时候对选中供应商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医院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