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55,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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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粉碎机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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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00 | 1(台) | ¥55,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特定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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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8-02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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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8-02 18: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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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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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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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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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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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以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货物与合同规定须完全相符,货物标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如果需要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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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询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材料费、制作费、辅材费、交通运输费、印刷费、设备费、差旅费、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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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将所供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后,开具相应发票,按财政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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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识产权、违约责任、其它约定: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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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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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商务要求、采购程序、成交原则等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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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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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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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63779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