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4926]海幢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海幢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492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437896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98856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日期:2024年11月02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1资格审查报告-无签名.pdf
海幢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492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东泰山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君兆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437896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98856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日期:2024年11月02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1资格审查报告-无签名.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