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模块化UPS及稳压电源竞争性谈判采购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4-51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模块化UPS及稳压电源采购人为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模块化UPS及稳压电源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 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各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质保函(承诺3年质保);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要出具各产品制造商项目授权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3.UPS主机及蓄电池产品须具有通过CMA及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2165《通信用模块化不间断电源》、YD∕T 799《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出具的检测报告,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3)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或同类)产品近三年的物资供货业绩,须在标书内提供相应工程的供货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
(4)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2023年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列为C、D等级的供应商。(2022年至今)。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5日 09:22至2024年9月10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 14:00,地点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2号楼1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1-510220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董工(报名)、张工
电 话: 021-51235525(报名,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021-51235468
传 真: /
电子邮件:stwzzbcg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1519300050031067
8.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线下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须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