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第二批)

信息披露日期:2025-01-08 至 2025-01-14

(第二批)菜篮子标的清单.xlsx

标的情况简介:菜篮子集团蔬菜基地,引进外部成熟生产主体、种植大户或村集体(村合作社)参与蔬菜基地生产经营,具体招商标的详见附件《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是  ■否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土地使用权 ■其他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详见公告附件《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是   □ 否  ■ 未安装
招商方式服务内容:对合作联营的连栋大棚、插地棚、露地进行招商
预计招商数量:涉及1个园区,1个标的(详见公告附件《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产品指标:连栋大棚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招商方提供生产场地(包含露地、大棚、配套设施设备等),由合作主体开展种植、生产、销售等工作,且负责生产种植过程中种子种苗、投入品、人工、技术、物资、销售等相关生产合作费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对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责任负责,并按合作联营面积向菜篮子集团提供保底分红,在合作过程中招商方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包含协调劳务用工、配合对接当地村支两委协调等)。
2、合作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合作方自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需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若合作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的,视为合作方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转给招商方作为合作补偿。该保证金由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暂行保管,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合作方在合作联营期限届满后及非招商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招商方投入的资产。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意向合作方需现场踏勘,并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表》(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和业主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意向合作方一经报名参与合作,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并接受本次招商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一切情况。
7、未尽事宜在合同中体现。
8、本项目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采用“正向一次报价”网络竞价方式。
对合作方资质的要求合作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招商方不接受拖欠其公司应收款项的公司、合作社、自然人等意向合作方报名)
资格条件1、合作方自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需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若合作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的,视为合作方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转给招商方作为合作补偿。该保证金由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暂行保管,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承诺书)。
2、意向合作方须承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承诺书)。
3、意向合作方需现场踏勘,并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表》(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踏勘现场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合作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合作方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用途限制仅限于农业蔬菜种植使用
对合作方式的要求合作联营期限
(最终以踏勘表为准)
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终以《现场踏勘确认表》为准)
保底分红挂牌底价标的情况挂详见附件《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履约保证金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保底分红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保底分红支付方式采用先付后交付使用的原则,具体的支付方式将在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中约定。
交易保证金标的情况挂详见附件《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对应标的挂牌年保底分红额的10%。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商方审核并确认其合作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合作方。
报名资料:
1.意向合作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意向合作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合作方登记表;
5.意向合作方承诺:自我方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需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若我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的,视为我方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转给招商方作为合作补偿。该保证金由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暂行保管,我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执行标准:意向合作联营主体提供承诺书);
6.意向合作方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包括设施设备、水源、环境情况等)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表》(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踏勘现场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
7.意向合作方须承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承诺书)
8.交易保证金须知。
(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商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1.本招商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合作方接触或协商标的合作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缴退有关须知执行;
意向合作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商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商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合作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商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汪经理、何经理                                     联系电话:0851-8679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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