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第2包更正公告[2025]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5ammfn00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51-82313085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0551-823217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MMFN0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现针对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本项目评分细则中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接过类似餐饮服务项目且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须为已履约完毕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均以签订或落款之日为追溯节点),扫描件应能清晰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因模糊、不清楚造成评委误评、错评的后果自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合同履约中或已完成均可。

2)同一个项目不同年度、不同包别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3)此项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将随中标结果一并公告。

4)人员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接过类似餐饮服务项目且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须为已履约完毕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均以签订或落款之日为追溯节点),扫描件应能清晰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因模糊、不清楚造成评委误评、错评的后果自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同一个项目不同年度、不同包别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3)此项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将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

4)人员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51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街道龟山路1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0551-82313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0551-82321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357710929

附件信息:

  • 2025.1.14--巢湖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第2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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