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及何叔衡故居管理处服务工作。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人员要求:何叔衡故居管理处综合部职员2名,宣教部职员1名、故居守护员2名、红培基地安保2名,机关内勤人员1名、厨师1名、帮厨2名、村账辅助核算会计1名,共计12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五、服务标准:
4、对派遣人员要求:
   ①正直可靠,思想品质好,服从指挥,遵规守纪,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②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能胜任所在职位工作;
   ③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吃苦耐劳;
   ④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吸毒记录,无不良社会关系。
5、承担劳务派遣人员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及离职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绩效发放管理、保险福利管理等);
6、派遣的人员必须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有合法劳动关系并购买五项社会保险,保证所派遣员的素质及派遣人员的思想稳定,并提供统一的管理;
7、采购人确定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名单后,应按《劳动合同法》确保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派遣手续,并及时向采购人派遣,保证使劳务派遣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8、负责处理退回或解聘的派遣人员后续工作,处置所有劳务纠纷。
六、验收标准:
1、付款人:宁乡市沙田乡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
3、本项目采用费用总包干形式承包,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劳务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5、成交人拟派驻本项目人员必须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有合法劳动关系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等五险全参,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市相关文件执行且标准不得低于采购人本单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标准,以确保所派人员的职业素质及稳定性。本项须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或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单位用人需要对派遣人员进行调整, 成交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7、投标人如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七、其他要求: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谈判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