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津区人民法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公告补遗公告
金额
5.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报价)人:
兹对2024年11月13日 11:55:00发布的“江津区人民法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正、补充和说明:
项目信息变更
变更项 变更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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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新增
  • 名称:
    其它
  • 内容: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江津区人民法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文件作如下补遗:

    将采购文件“第四篇  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资格性审查资料表”中“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的内容调整为“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非独立法人的分、支公司参与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上级单位(公司)出具的授权。(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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