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hf-202204qt-001001001
预算金额51255.69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先生0718-82620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26
公告正文
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ESHF-202204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204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北省鹤峰县,包括县城城北片区、城南片区、张家村、康岭片区、容美片区、新庄片区以及芭蕉河、溇水河流域。 建设规模:鹤峰县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延伸工程项目、鹤峰县城区污水管网新建、鹤峰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鹤峰县城城南片区供水主管网改造工程、鹤峰县城城北片区供水主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内容以实际实施的为准)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已完成初步方案设计,现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如下:1 设计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勘察、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 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采购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相关工程设备和物资(不含项目运营期生产生活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3施工招标范围(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水电工程;(2)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标段划分:1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10合同估算价:5125569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且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行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无论何时一经招标人查实,招标人将保留包括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向中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及索赔经济损失等在内的一切权利。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4)设计人员:①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人员不少于1名;②注册结构师设计人员不少于1名;③注册电气工程师设计人员不少于1名。以上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5)施工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等须满足项目要求。(6)以上拟投入所有人员须提供近 6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3.4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在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1、单项合同(投资额)金额2.0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管网)施工图设计业绩;2、单项合同金额2.0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管网)施工总承包业绩;3、单项合同金额2.0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管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业绩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并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相应金额或规模要求。如为直接发包项目,还须提供主管部门直接发包证明和业绩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不多于两家成员组成;(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其它要求:3.4.1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9年1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且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5)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3.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出具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3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3.4.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5月06日至2022年05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5月26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州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州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州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州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汪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5629236539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襄阳大道还建房A-1-16 层1号-4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347790869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莲湖花园二期 8 栋 101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汪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6208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2年05月06日
备注:
详细内容或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 https://www.hbggzyfwpt.cn/jyxx/jsgcZbggDetail?guid=ae624595-e153-4dd7-b847-b7c854dba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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