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食道调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14-24101310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招标联系人宋工0596208201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瑾南0596-21800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食道调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六单元182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4101310
项目名称:食道调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只接受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前来投标: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制造商的企业类型。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六单元1824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我司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及采购公告中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我司fjhmzb@163.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六单元182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方式:宋工 05962082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六单元1824号
联系方式:林瑾南、张凌璇、黄玲丽 0596-218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瑾南、张凌璇、黄玲丽
电 话: 0596-2180011
食道调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六单元182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4101310
项目名称:食道调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1-1 | 纯化水系统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台 | 100000 | 100000 | 0 | 工业 | 否 |
2 | 2-1 | 咳痰机 | 1台 | 180000 | 180000 | ||||
3 | 3-1 | 食道调博仪 | 1台 | 100000 | 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只接受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前来投标: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制造商的企业类型。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六单元1824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我司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及采购公告中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我司fjhmzb@163.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六单元182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方式:宋工 05962082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六单元1824号
联系方式:林瑾南、张凌璇、黄玲丽 0596-218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瑾南、张凌璇、黄玲丽
电 话: 0596-21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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