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分公司2023年11月-2025年10月零售综合供应商引入项目(第二期)_比选公告
金额
30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采购项目为新疆分公司2023年11月-2025年10月零售综合供应商引入项目(第二期),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需求:新疆分公司2023年11月-2025年10月零售综合供应商引入项目(第二期)。本项目分为2个包段,首次引入每个包段通过合格制选择2家(含)以上供应商(供应商可兼报兼中,综合得分60分及以上供应商均可入选;当业务需求发生变化可组织增补供应商,建立动态短名单)以便提供多样化、紧急性需求的货品供应服务。具体包段划分及服务(产品)明细如下:
1.2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3000万元(含税,税率13%),包段预算如下表。针对项目预算,中标供应商按包段共享合同份额,合计采购金额上限不超过各包段预算。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1.4供应商必须承诺满足以下商务条款(所有包段): 1.4.1供应商负责将产品配送至采购方指定仓库,收到订单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物流配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1.4.2供应商同意采购方结算方式为账期,账期不得少于5个自然日(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录入采购方系统并通过校验开始计算账期,节假日顺延)。(提供承诺函) 1.4.3供应商按照国家三包政策规定及相关行业准则提供售后服务,并负责与生产厂家联系,协商退换货、质保维修等相关事宜。(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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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人。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提供应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承诺函)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提供查询截图) 4.近3年无与中国移动严重违约情形,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类别的产品/服务未列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清单。(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1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9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10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辅楼7层 邮编:830028 联系人:吴蓉 联系电话:13999996644 邮箱:wurong.xj@cmdc.chinamobile.com 业务咨询联系人:业务咨询、投诉渠道 1、业务咨询电话和邮箱: 【狄女士,电话:13899888521、dixinlan.xj@cmdc.chinamobile.com 】 2、业务投诉与举报方式:应答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业务有异议的,请规定时限内实名并通过书面方式发至以下邮箱: 【yanjuan.xj@cmdc.chinamobile.com(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3、比选应答投诉电话:【13909910000-850111】(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4、纪检组(检察室)招标投诉电话:13909910000-850111(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10:00—19:0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如不出席唱价会议,则视为对本项目的唱价结果无异议。 9.2本项目不再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活动,使用中国移动电子与采购招投标系统功能等方式。鼓励供应商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会议软件等进行协作,远程高效顺畅完成投标及相关沟通工作。 9.3关于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4年0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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