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湾TR20011地块项目2023年第二批次渠道分销服务合作单位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通州湾TR20011地块项目由南通盛通置业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现对该项目2023年第二批次渠道分销服务合作单位进行公开征集,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应征方参加应征。
一、比选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通州湾TR20011地块项目2023年第二批次渠道分销服务合作单位征集。
2、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通州湾示范区
土地情况说明及项目简介:盛和通州湾地块(编号:TR20011)项目位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黄河路北、扶海路东。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R21)
用地面积:113881㎡
容积率:≥1.6, <1.85
建筑密度:≤18%
控制高度:≤60米
绿地率:≥35%
3、服务内容及要求:
通州湾示范区TR20011地块(盛和湾上文华)项目目前已开盘。为了充分积累有效客户,项目计划进行渠道分销合作,需合作方利用自身多种渠道对甲方开发的“湾上文华苑” 商品房项目(推广案名:“盛和湾上文华”,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宣传推介、带访客户,为项目提供意向购房客户并带领客户到项目指定售楼处参观、签约交易。
4、服务期限要求:2023年9月28日-2023年12月27日(暂定,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格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与法律纠纷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房产咨询推广等相关业务;
2、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近3年内(2020年9月1日起),有2家房企类似合作案例,且每家至少1次(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盖章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请应征方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应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征方自行承担,评审过程中,应征方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应征,一经发现则取消应征方资格。
三、征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应征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征集人不组织应征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应征预备会。凡有意参加应征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征集文件:
获取电子征集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应征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25日17时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应征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hss@jsshfc.com.cn,并与征集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征集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征集文件与纸质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征集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应征人,售后不退,由应征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征集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应征。无论应征人是否入选,资料费概不退还。
征集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或私对公)
户名:南通盛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号:50150188000145856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费用类别 应征单位名称,如“****项目 征集文件服务费 ****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应征人应承担其编制应征文件以及递交应征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应征结果如何,征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评审过程中产生的评委费,在宣布征集结果后,由入选单位当场平摊支付,费用按实结算。
四、提交申请文件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4时00分
2、申请文件递交:应征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递交申请文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请各应征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审委员会有权作否决应征处理,并由应征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cd-group.com/”-“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征集公告、征集结果公示等征集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应征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征集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征集文件、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应征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有义务在参加征集活动期间自动浏览相关网站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南通盛通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779885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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