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合川区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项目
金额
868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500117-04-01-452997
预算金额86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老师191229211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1
公告正文
重庆市合川区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合川区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项目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12-500117-04-01-45299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合川区云门街道吉福村14 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0.14亩,建筑面积约25539.4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0643.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3#研发楼、4#设备用房、5#出菇厂房、6#生产厂房以及道路、绿化、围墙(网)等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日产菌包5万袋、日出菇量5万袋的生产规模。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86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该项目施工设计图(不含另行招标的专用工艺设备)、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6-04 16: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6-06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2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陈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18883308292 联系电话: 19122921191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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