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805443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玉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805443
(三)预算金额:19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5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6月合同签订之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3年9月30日
审计事项与审计目标
(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发表审计意见,并按照行业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二)全成本核算审计
对被审计单位2022年度全成本核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各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全成本核算制度,各单位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范围,医院成本核算、费用的归集与分摊是否合理,会计核算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定期形成成本报表和成本核算报告,对成本核算结果和成本控制情况作出详细说明。是否开展成本核算结果分析,对成本构成、成本变动的影响因素,制订成本控制措施。各被审计单位2022年度的成本情况。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要求出具全成本核算专项审计报告。
(三)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对被审计单位2022年度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各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否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编制医院全面预算方案,是否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并编制报告,是否编制医院决算报告,是否开展预算绩效考核评价及编制报告,是否编制年度预算分析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等。各被审计单位2022年度的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要求出具全面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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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投标人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行业执业资格许可证书;
(二)近三年(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予以行业惩戒的记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三)会计师事务所投入委托审计项目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与标的所需注册会计师人数相适应,具有与委托审计项目相关的执业经验,投标方案中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与委托审计项目相关的执业经验。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经验三年以上,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纪、违法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记录;
(二)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验,且业绩优良;(三)不得将项目转给其它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审计;
(四)外地总所或分所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外地行业协会盖章的执业及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与审计项目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审计现场全程负责实施审计业务。
3 时间要求
(一)时间要求。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场实施2023年度财务审计预审工作,100个日历日内完成业务预审。(二)管理要求。在预审工作结束后,市医管中心召集由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该项目审计负责人参加的预审总结工作会议,及时交流解决预审发现的问题和分歧。
4 审计报告要求
(一)投标人应于预审总结工作会议后10日内按约定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医院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医院2022年度全成本核算及全面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珠海市五家公立医院2022年度审计总体评价与建议》。
(二)要求提供每家医院以上各类审计报告纸质版各8份,同时应提交相应WORD、EXCEL电子文档,以及电子文档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内容要求与出具的纸质审计报告内容一致。
5 审计要求(一)乙方指派的与招标文件相符审计项目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全程负责实施审计业务。因特殊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需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
(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地进行审计,并按约定时限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
(三)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出具的有重大失实或者遗漏露事项的审计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信息保密。
(五)配合甲方对审计报告进行评审验收。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25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完成珠海市属5家医院2022年度财务审计
合同份数:6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徐玉良 18928090946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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