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4200002714030251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6
公告正文
01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H4200002714030251002
标段(包)编号:
H4200002714030251002002
统一交易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是该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缴费截图,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06 10:00:00
投标有效期:
20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
投标保证金币种:
人民币元(CNY)
投标保证金单位:
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0.0
控制价币种:
控制价单位:
评标办法:
YiChangGeneralZHPGF_Stepbjmkb
开标时间:
2024-05-06 10:00:00
开标地点:
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
开标方式: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否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递交时间:
2024-05-06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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