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1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设计、生产各类产品外包装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经济开发区龙都北三路86号

四川蓉翔包装有限公司

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另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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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租赁四川保罗包装有限公司3#车间作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200m2,实施设计、生产各类产品外包装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吨包装膜,其中食品包装袋500吨、茶叶袋400吨、食品卷膜1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印刷复膜车间内对“印刷-复膜”生产线、电恒温箱采取密闭措施,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排气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的标准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二、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预处理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废印刷版、废擦拭纸、废油墨桶及废油墨清洁剂桶、废粘合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彭山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标准后,排入彭山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南河。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2

年产5万立方米装配式FRP/GRC构件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环区路1300号

四川永承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另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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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租用四川天邦催化剂有限公司土地16007平米,总建筑面积4769.15平米,其中租用现有厂房2318.57平米,租用现有综合楼590.58平米,自行新建厂房1600平米,新建厨房餐厅260平米;安装自动搅拌机、固定式研磨器、空压机、高压喷射机、等离子切割机(金属)、固定式切割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万立方米装配式FRP/GRC构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满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切割焊接烟尘、投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二、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出售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废料、焊渣、生活垃圾、污泥、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隔油池油污、餐厨垃圾交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桶、废树脂、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四、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彭山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标准后,排入彭山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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