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竺山湖(市区段)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20588.6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588.6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平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曌0510-810279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2
公告正文

无锡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竺山湖(市区段)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01 09:36:00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无锡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竺山湖(市区段)一期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竺山湖(市区段)一期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无锡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竺山湖(市区段)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3】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太湖竺山湖(市区段)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对灵山拈花湾景区西侧3.9千米岸线以西的竺山湖水域进行生态清淤,清淤面积约1.15平方千米,清淤规模约74.91万立方米。疏浚底泥采用板框压滤的方式进行固化,并外运至相关堆场 ;总投资估算金额: 20588.6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设计工作、勘察测量工作以及编制设计概算工作、工程设计各阶段的上报和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前置要件专题报告包括且不仅限于底泥疏浚调查及污染风险筛选监测(含土壤检测)、环境影响评价(含报告编制、生态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公众参与调查与报告编制)、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水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对应工程建设投资金额:16650.5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项目服务到中标人提交项目服务的时间间隔为:55(服务期限),按该服务期限提交的项目服务成果指: 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 8 份,概算 8 份,勘察测量报告 8 份,初步设计图 8 份,施工图 8 份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可研批复完成后20天内,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提交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3)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

(4)初设批复完成后,1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6)前期调查评估工作服务期限至取得专项审批意见止,需在工程开工前取得专项报告批文。误期违约金:中标合同价的千分之二/天,不超过合同价的 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3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投标月前三个月连续财务报表)。

4)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提供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缴费单)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 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证明。  

5)信用等级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36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ggzyjy.wuxi.gov.cn//doc/2019/07/30/3023382.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

    5.2.2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322 9  30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3332190

其中各分项最高限价(各分项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分项的最高限价):

1)测量:492214

2)勘察:238217

3)设计:1365005

4)底泥疏浚调查及污染风险筛选监测(含土壤检测):61740

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评估:195190

6)环境影响评价(含报告编制、生态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底质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检测)、公众参与调查与报告编制)、施工期环境质量监486091

7)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影响评价:122500

8)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171233

9)水生态影响专题报告:200000

8.4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10.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人:王平 

   话:0510-80109135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无锡市鸿桥路801号701室   

   编:214000                         

人:何曌、丁瑜      

   话:0510-81027990      

   真:0510-81027990      

电子邮件:2472998001@qq.com    

12.备注

2024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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