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和静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pc-hw-2024-001
预算金额15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鹏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成175908622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和静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C-HW-2024-001 

    项目名称:2024年和静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30000  

    最高限价(元):15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和静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3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阿拉沟乡乌拉斯台查汗村购置蒙古包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20顶,直径6米,采用30厘米高防腐木底座,内设卫生间(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并 安装完毕,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2024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吞尔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 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 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 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 ” 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静县阿拉沟乡人民政府

地 址:和静县

联系方式:13999626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会馆917

联系方式:17590862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成

电 话:17590862221











附件信息:

  • 终----2024年和静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期)招标文件.pdf

    1.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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