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926]zxfz[xj]2018009
预算金额13.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吴永童0593-8310708
公告正文
一键报警系统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柘荣县人民法院

乙方宁德市众诚电子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6]ZXFZ[XJ]2018009一键报警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1 132997 DS-2CD2T27DWD-LS等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我方对所提供仪器设备提供3年现场免费保修服务
合计: 132997.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贰仟玖佰玖拾柒元整(¥132997.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兴业路46号(柘荣县人民法院)

4.3交付条件: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及报价文件响应情况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全彩网络摄像机16台、浙江杭州海康威视DS-2CD2T27DWD-LS、单价1370元、小计21920元;2、网络摄像机8台、浙江杭州海康威视DS-2CD2325FD-IS、单价870元、小计6960元; 3、拾音器8个、深圳快鱼WAC32、单价587元、小计4696元;4、硬盘录像机1台、浙江杭州海康威视iDS-9632NX-I8/S、单价15700元、小计15700元;5、监控级硬盘5个、江苏苏州希捷ST4000VX000-520、单价1263元、小计6315元;6、可视化紧急报警盒7台、浙江杭州海康威视DS-PEA20-F、单价4978元、小计34846元;7、紧急报警管理主机1台、浙江杭州海康威视DS-PEA01-M、单价14041元、小计14041元;8、8口交换机13台、浙江杭州H3C-S2G、单价255元、小计3315元;9、24口交换机1台、浙江杭州H3C-S1224V2、单价1991元、小计1991元;10、电源31个、浙江杭州海康威视DS-2FA1220-DW-CH、单价30元、小计930元;11、摄像机支架16副、浙江杭州海康威视1212ZJ、单价45元、小计720元;12、设备箱6个、深圳安氏宝280*190*100、单价127元、小计762元;13、显示器1台、北京联想T2224rF、单价1085元、小计1085元;14、电视1台、安徽滁州康佳LED60G30UE、单价7122元、小计7122元;15、机柜1台、北京大唐保镖600*600*2000、单价2795元、小计2795元;16、网络线1540米、江西南昌正鸿UP-CAT5E、单价2.6元、小计3927元;17、电源线820米、江西南昌正鸿RVV2*1.0、单价2.8元、小计2296元;18、管材820米、广东佛山联塑PVC25、单价2.8元、小计2296元;19、辅材1批、国产定制、单价1280元、小计1280元;20、设备合计:132997元。(注:以上设备报价包含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我司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仪器设备。所有仪器设备按厂家仪器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须经过采购人确认符合技术规格及要求所列条款,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我司在仪器设备出厂前,按仪器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我司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第14.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95%合同款。2、全部设备正式运行30天后,未发现问题的情况下采购支付剩余5%合同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1.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0.5%。 1.1.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2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4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柘荣县人民法院 乙方: 宁德市众诚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 柘荣县兴业路46号 住所: 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C区6号501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郑婕
委托代理人:
吴永童
委托代理人:
陈鋆
联系方法: 0593-8310708 联系方法: 1390593992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账号: 账号: 697811849


签订地点:柘荣县人民法院

签订日期:2018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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