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起草论证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开展《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起草论证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起草论证项目
(二)主要工作内容:
1.配合采购人开展《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省内外立法调研;
2.梳理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形成立法提纲,并在此基础上起草立法文本,完成《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初稿;
3.协助采购人完成立法意见征集逐条分析,完成采纳情况对照表;
4.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组织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和行业专家参加相关咨询座谈会(论证会),并出具专家意见;
5.协助采购人完成《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论证与审查等立法程序;
6.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组织相关单位专题会议,根据调研和前期收集的意见建议,就《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修改稿)进行审核修改,形成《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
7.协助完成项目送审的其他必备材料(含规范性法律文件汇编、起草说明等相关文件);
8.采购人提出的与《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立法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最高限价:贰拾万元,参选人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取消参选资格。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中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供原件备查。
四、比选方式:综合评标法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发布(https://www.neijiang.gov.cn/sthjj/zfxxgk/fdzdgknr/zfcg/zfxxgk_gknrz.shtml)。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08:30至2024年4月23日下午16:00(工作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内江市东兴区胜利街道北环路西段576号内江市生态环境局101室。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直接送达或邮寄,参与比选单位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现场提交或邮寄密封完整的资料(一正两副)。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16:00
开标地点: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2-2077051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6日

《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起草论证项目比选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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