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三分部撤场物资运输服务谈判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3-LQ2GS-LHGS3FB-FW-009 |
招采方式 | 谈判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11-24 09: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1-29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3-11-30 09:00:00 | 开标地点 | 招标采购人办公地点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三分部撤场物资运输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谈判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三分部撤场物资运输谈判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三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标包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数量(趟) | 最高限价(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一 | 车辆运输 | 17.5米板车 | 50 | 4800 | 240000 | 含9%税、人工、机械费 |
二 | 车辆运输 | 13.5米板车 | 15 | 4400 | 66000 | |
三 | 车辆运输 | 13米高栏车 | 15 | 3600 | 54000 | |
合计 | 80 | 360000 |
2.2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按实际要求运输 。
2.3 服务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故县镇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三分部 。
2.4 质量要求: 保证所运输货物完整无损,运输装卸过程安全,并及时送达目的地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备道路合法运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从事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供应商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 。
3.3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招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注: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和报名时根据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无法找回密码的供应商按照通知公告-供应商如何找回用户名密码进行处理)。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账户信息;
(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开标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通过《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加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应使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故县镇黎霍高速三分部会议室。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 其他
7.1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https://ygcg.jinshenjy.com)、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sxjkzcpt.com.cn:88/pub/index_pages.html)、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上发布。
7.2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法。
7.3 谈判开启后,供应商可通过手机APP进行后续操作,安装及操作指南请登录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在通知公告中查看(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
8 监督部门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
联系方式:0357-3019306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三分部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故县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0357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