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哈高速锦州段日常监督工作专用车辆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京哈高速锦州段日常监督工作专用车辆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京哈高速锦州段日常监督工作专用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1100
项目名称:京哈高速锦州段日常监督工作专用车辆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次车辆租赁服务是为高哈高速公路锦州段改扩建监督工作提供车辆保障服务工作,车辆租赁服务经费按实际使用时限结算。在服务时间内需租赁7座商务车1辆(因往返工地,需动力性较强,且配备驾驶员)。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开始至项目结束约44个月(根据工作需要,以实际租赁时限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锦州众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锦州众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古塔区士英南街11号
联系方式: 0416-2113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众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南一里19-9号
联系方式: 0416-5177077
邮箱地址: jzzx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东湖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众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49284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磊
电  话: 0416-51770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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