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城科创园二期(2.1)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城科创园二期(2.1)项目已由株洲市芦凇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芦发改备【2019】16号,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新芦淞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航空城科创园二期(2.1)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2312.59㎡(约78亩),总建筑面积约10.9万平方米,建筑密度约39%,绿化率约10%;建设内容:拟建设7栋多层标准厂房、1栋高层标准厂房、1栋宿舍、食堂及配套,以及项目配套的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厂区道路等;项目总投资为58876.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4689.69万元,建安费为39613.8万元:
2.3 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江渌以南、启航路及航展路交汇处以北、两机重大专项南方公司用地以西。
2.4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650日历天;
(1)基础施工图10天内完成;
(2)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20天内完成;
(3)其他的设计需在施工前120天完成;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之日;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1)施工投标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设计投标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二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资质成员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捌拾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 10 月 23 日至2019年 11 月 25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新芦凇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31-275773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阳女士
联系电话: 13657351722